明史

◎雲南土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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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二宣慰司)幹崖(宣撫)潞江南甸(二宣撫司)芒市者樂甸茶山孟璉(即猛臉)裏麻鈕兀東倘瓦甸促瓦散金木邦(孟密安撫司附)孟養車裏老撾八百(二宣慰司)

緬甸,古朱波地。宋寧宗時,緬甸、波斯等國進白象,緬甸通中國自此始。

地在雲南西南,最窮遠。有城郭廬舍,多樓居。元至元中,屢討之,乃入貢。

明太祖即位,遣使齎詔諭之。至安南,留二年,以道阻不能達而返,使者多道卒。洪武二十六年,八百國使人入貢,言緬近其地,以遠不能自達。帝乃令西平侯沐春遣使至八百國王所,諭意。於是緬始遣其臣板南速剌至,進方物,勞賜之。二十七年置緬中宣慰使司,以土酋卜剌浪為使。二十八年,卜剌浪遣使貢方物,訴百夷思倫發侵奪境土。二十九年複來訴。帝遣行人李思聰、錢古訓諭緬及百夷各罷兵守土,倫發聽命。會有百夷部長刀幹孟之亂,逐倫發,以故事得已。

永樂元年,緬酋那羅塔遣使入貢。因言緬雖遐裔,願臣屬中國,而道經木邦、孟養,多阻遏。乞命以職,賜冠服、印章,庶免欺陵。詔設緬甸宣慰使司,以那羅塔為宣慰使,遣內臣張勤往賜冠帶、印章。於是緬有二宣慰使,皆入貢不絕。

五年,那羅塔遣使貢方物,謝罪。先是,孟養宣慰使刀木旦與戛裏相攻,那羅塔乘釁襲之,殺刀木旦及其長子,遂據其地。事聞,詔行人張洪等齎敕諭責。那羅塔懼,歸其境土,而遣人詣闕謝罪。帝諭禮部曰:“蠻既服辜,其釋不問。”仍給以信符,令三年一朝貢。初,卜剌浪分其地,使長子那羅塔管大甸,次子馬者速管小甸。卜剌浪死,那羅塔盡收其弟土地人民。已而其弟複入小甸,遣人來朝,且訴其情。敕諭那羅塔兄弟和好如初,毋幹天討。六年,那羅塔複遣人入貢,謝罪,並謝賜金牌、信符,勞賜遣之。七年複遣中官雲仙等齎敕賜緬酋金織文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