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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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元曆上

演紀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歲,積年二千二十七萬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減一算,下驗將來,每年加一算。

步氣朔術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

通餘,二萬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閏,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四。

歲策,三百六十五,餘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餘二千七百七十五。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餘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餘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沒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虛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萬三千八百。

紀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來積年,以歲實乘之,為通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盈,為餘;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餘也。(先以裏差加減通積分,然後求之。求裏差術,具《月離》篇中。)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及餘累加之,秒盈秒母從分,分滿日法從日,即得次氣日及餘分秒。

求天正經朔

置通積分,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通積分,為朔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盡,為餘,即得所求天正經朔大小餘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及餘秒也。

求沒日

置有沒之氣恒氣小餘,如沒限以上,為有沒之氣;以秒母乘之,內其秒,用減四十七萬七千五百五十六;餘,滿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並入恒氣大餘內,命壬戌算外,即得為沒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