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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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

張純字伯仁,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父安世,宣帝時為大司馬衛將軍,封富平侯。父放,為成帝侍中。純少襲爵士,哀、平間為侍中,王莽時至列卿。遭值篡偽,多亡爵士,純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

建武初,先來詣闕,故得複國。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將潁川突騎安集荊、徐、楊部,督委輸,監諸將營。反又將兵屯田南陽,遷五官中郎將。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光武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純在朝曆世,明習故事。建武初,舊章多闕,每有疑議,輒以訪純,自郊廟婚冠喪紀禮儀義,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以純兼虎賁中郎將,數被引見,一日或至數四。純以宗廟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與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興於匹庶,**滌天下,誅鋤暴亂,興繼祖宗。竊以經義所紀,人事眾心,雖實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來,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皆如舊製。又立親廟四世,推南頓君以上盡於舂陵節侯。禮,為人後者則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今秂祫高廟,陳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複顧私親,違禮製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群臣侍祠。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采其議。”詔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竇融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別為南頓君立皇考廟。其祭上至舂陵節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親親之恩。”帝從之。是時宗廟未備,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於長安高廟,其南頓四世,隨所在而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