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邑北村井涸,村人甲、乙縋入淘之。掘尺餘,得髑髏。誤破之,口含黃金,喜納腰橐。複掘,又得髑髏六七枚。冀得含金,悉破之,而一無所有。其旁有磁瓶二、銅器一。器大可合抱,重數十斤,側有雙環,不知何用,斑駁陸離。瓶亦古製,非近款。既出井,甲、乙皆死。移時乙蘇,曰:“我乃漢人。遭新莽之亂,全家投井中。適有少金,因內口中,實非含斂之物,人人都有也。奈何遍碎頭顱?情殊可恨!”眾香櫧共祝之,許為殯葬,乙乃愈;甲則不能複生矣。
顏鎮孫生聞其異,購銅器而去。袁孝廉宣四得一瓶,可驗陰晴:見有一點潤處,初如粟米,漸闊漸滿,未幾雨至;潤退則雲開天霽。其一入張秀才家,可誌朔望:朔則黑點起如豆,與日俱長;望則一瓶遍滿;既望又以次而退,至晦則複其初。以埋土中久,瓶口有小石粘口上,刷剔不可下。敲去之,石落而口微缺,亦一憾事。浸花其中,落花結實,與在樹者無異雲。
【譯文】
淄川縣的北村,井水幹涸,村民甲乙兩人,用繩子縋下去淘井。掘進一尺多深,挖出了個死人頭骨,不慎打碎了,頭骨口中含著一塊黃金,便高興地揣進腰間的口袋裏,繼續掘進,又抱挖出六七顆頭骨,全部砸碎,卻沒有金子。頭骨旁邊有兩個瓷瓶,一件銅器。銅器大得可以合抱,重有幾十斤,兩側各有一環,不知有什麽用處,鏽斑點點,光怪陸離;瓶子也很古老,不是近代的樣式。出井以後,甲乙兩人都死了。過了一會兒,乙蘇醒過來,說:“我是漢朝人,遇新莽之亂,全家投井而死。恰巧有點金子,就放在口裏,實在不是入殮之物,不是人人都有的,竟然把頭骨統統打碎了。這種用心實在是特別可恨!”村民焚香燒紙,共同祈求禱告,許願給以安葬,乙才痊愈,甲卻不能複活了。顏鎮有個讀書人聽到這件怪事,把銅器買來了。舉人袁宣四買去的一個古瓶,察看晴雨的靈驗。在瓶上的某個地方,看見一個濕潤的小點,剛一出現如同米粒,越來越大,逐漸濕滿了瓶子。過不了多次,雨就到了。濕潤一退,立刻就雲散天晴。進了張秀才家的另一個古瓶;能標記朔望。朔日,瓶上出現一個豆粒大的黑點,一天比甲天長大、到了望日就長滿了瓶子。過了望日,黑點又依次減小。退到月末的一天,又從頭開始,天天長大。因在土中埋得年代冬遠,瓶口粘一小塊小石頭,刷不掉也刮不掉。把它敲下來,石頭脫落後,瓶口卻留下一個小缺口,也是一件憾事。把鮮花浸在瓶子裏,花落以後結出的果實,和樹土結的果實沒有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