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雲:承詢大著《體用論》第一三九頁、一四四頁所說關於小一群與成物的關係是否錯誤。鄙意從大概說,尊論與現近科學家所得的結論亦甚符合,即世間蕃然萬物,皆為約百數元素所形成;而此百數元素,又為少數基本粒子所集成是也。因此,公意中之小一群是指的元素的原子,或所成原子的基本粒子,尚待明了。
好在此種分別於公的推論似可不發生困難也。承教,甚感。公據科學問及小一群是指元素的原子,抑是指原子的基本粒子?我的意思,隻是在實體變成功用之翕的方麵來說。實體變成功用,有翕、辟兩方麵,詳在《體用論》。翕的本身元是質、力渾淪的大流,渾淪者,不可分之貌。質、力是從兩方麵來說,不可剖作兩物。質的本性並不是凝固的東西,及其成物才變似凝固。從質和力的凝攝而成物來說,即名之為翕。翕的凝攝之幾乍起,即便分化而凝成無數的小一。幾者,動之微。即便者,凝攝之幾乍起時即是分化成小一時,非有先後的次第。此中凝字隻是稀微至極的模樣,可想像為若動波然。
無數的小一才起,即便各隨所遇機緣分別集成無數小一群。即便二宇,解見上。由無數小一群達到原子的基本粒子,中間可能經過不少變化。凡物之發展,不能不以漸,原子的基本粒子當非一蹴可至。若謂不會更有基本,餘猶未能信也。拙論提出小一與小一群,意在說明翕的成物從全體起分化,分化仍不失為全體,分合無礙,小一便分了,而多數小一各隨機緣分別集合為無數小一群,其分其合,互不相礙。小大互見,小一可謂小極矣,而物質宇宙自此始,是小中見大也。大物如諸天體可謂至大,而推其原隻是小一,是大中見小也。聚散不常,小一聚而成粗物。粗物成,而有不易之型。有不易之型,則便於發展。而亦以有不易之型故,發展疾盈其量,歸於壞滅,故萬物不守故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