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熊君宇宙一體之計,推其設義,應無漸次可行大地之理,應一下足至一切處故。又應同時於此處、於彼處無至、不至之理,為此一物在一時不應有得、未得之異義故。又此一義其體渾然,不應於一方處兩物中間有間隙事,此處有一亦即有餘,雲何此彼有差別之辨?如何可於此一處有至有不至,於其中間見有空處?又此一義亦應無大小物之別,水蟲細物與彼粗物同在一處量應等故。若謂此彼之別但由相故,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此相有方分故。故彼所執一體不成。
是故當知一體多體,皆就分位施設假立。一可分多,多可合一,都無自性,不可執實。然既假立,亦一成不變;又法相厘然,更不可亂。譬如世人有家,就其家邊言,八口為一體,八家為多體;就其人邊言,則家中之一人為一體,合家之八口為多體。又此家義,若就井言,則八家成井,又以八為一體,不以八為多體矣。故知一多者,隨意假立者也。
若就即義言,一家即多人,一人即多蘊,多家即一井,多井即一鄉。順逆推之,皆無窮盡,亦可謂之一多相即,重重無盡矣。至《華嚴》之所謂一多相即者,觀十六卷及四十四卷所載,雖皆就所聞教法了解而言,與此不同。然亦非謂一人即多人,多家即一家,故違世間,徒增顛倒,以自矜深玄也。
複次,彼之計一以為絕對之一者,當知唯識所變之宇宙,無量無邊,本不可以假立之分位量度之也。故此假立之一多分位,順逆推之,皆無窮盡。雖甚大之數,終非無數,猶可倍之;雖甚小之數,終非無數,猶可分之。故至小之極微既是假立,則至大之宇宙亦是假立。不可謂極微不可分,宇宙不可倍,故其一者為絕對。既言絕對,即不可謂之為一。由前理故,既稱為數,世間蓋無至小與至大之數,即無所謂絕對之數也。是故若就假立而言,則統目宇宙謂為一體,固無不可;分指萬有謂為多體,亦無不可。今奈何執“護法不說宇宙一體”以為指摘耶?複次進問:熊君究以何義而謂宇宙為一體者?檢其書中,凡有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