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黨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明人亦未深知,這原因大概是由於胡黨事起時,法令嚴峻,著述家多不敢記載此事。到了事過境遷以後,實在情形已被淹沒,後來的史家隻能專憑《實錄》,所以大體均屬相同。他事有不見於《實錄》的,便隻能閉戶造車,因訛傳訛,所以極多矛盾的同時記載。正因為這許多記載之曖昧矛盾,所以當時人便有懷疑它的。鄭曉以為:“國初李太師、胡丞相、藍國公諸獄未可知。”(13)王世貞是明代的一個偉大精核的史學家,他的話應該可信了,他說:
胡惟庸謀逆,陰約日本國貢使以精兵裝巨舶,約是日行弑,即大掠庫藏,泛舟大海,事泄伏誅。上後卻日本之貢以此。(14)
他的兒子王士騏卻不惜反對他的話,對這事件深為致疑,他以為:
按是年(十三年)誅丞相胡惟庸,廷臣訊辭第雲使林賢下海招倭軍,約期來會而已。不至如野史所載,亦不見有絕倭之詔。本年日本兩貢無表,又其將軍奉丞相書辭意倨慢,故詔諭之。中雲:“前年浮辭生釁,今年人來匪誠。”不及通胡惟庸事,何耶?近年勘嚴世蕃亦雲交通倭虜,潛謀叛逆,國史謂尋端殺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類此。(15)
由此可見這事件的可信程度正如徐階所授意的嚴世蕃獄詞一樣。按《明史》載世蕃獄具,徐階以為彰主過,適所以活之,為手削其草。(16)略雲:
曩年逆賊汪直勾倭內訌,罪在不宥。直徽州人,與羅龍文姻舊,遂送十萬金世蕃所,擬為授官……龍文亦招聚王直通倭餘黨五百餘人謀於世蕃。班頭牛信亦自山海衛棄伍北走,擬誘致北虜,南北響應……(17)
於是覆勘實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其有顯證”上,嚴家由是方倒。獄辭中通倭誘虜二事,恰好做胡惟庸事件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