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恪於清華學報第拾卷第叁期元微之遣悲懷詩之原題及其次序文中,曾據「今日俸錢過十萬」之句,以為微之作此詩,疑在通州司馬權知州務之時,非權刺史之職,不能有「過十萬」之月俸也。唐代官俸隨時隨地互不相同,今存史料,殊不完具,不易知其詳實之數額。故所依據以推測者,亦不敢自信以為定說。不過欲藉此提出問題,以資討論。前文已聲明此意,茲複別立一不同之假設,以備參證。但其主旨不在考定微之作詩之年月,而在拈出唐代地方官吏俸料錢之一公案。此為是篇與前文不同之點。儻承讀詩論世之君子,並取參究,賜以教誨,尤所感幸!
白氏文集壹肆有感元九悼亡詩,因為代答三首。其二為答騎馬入空台五律。此詩今元氏長慶集玖原題作空屋題,下注雲:「十月十四日夜。」據昌黎先生集貳肆監察禦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夫人墓誌銘略雲:
[夫人]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其年之十月十三日葬鹹陽。
微之次年春即貶江陵府士曹參軍事。故知微之空屋題詩注之「十月十四日夜」,乃元和四年十月十四日夜,即韋氏葬於鹹陽之次夕。觀其「更想鹹陽道,魂車昨夜回」之句,可證是時微之以監察禦史分務東台,故以職事留於洛陽。此樂天代答詩所以有「鰥夫仍係職」及「寂寞鹹陽道,家人覆墓回」之句也。其三為山驛夢七絕。今元氏長慶集玖原題作感夢。據其「影絕魂消動隔年」及「今夜商山館中夢」之句,知此詩為微之於元和五年春貶江陵士曹參軍,途經商山驛館時之所作也。
今白氏文集第壹肆卷中所載之詩,其著作先後相距有至二十年以上者,如王昭君二首,下注雲:「時年十七。」考樂天生於大曆七年。其十七歲為貞元四年,其答山驛夢一詩,至早作於元和五年春微之貶江陵之後。自貞元四年至元和五年,其間有二十一年之久。此著作年月先後相距甚久最著之例也。據此推論,則樂天代答詩三首,其一答謝家最小偏憐女七律及微之之原作,究作於何時,殊不易考定,即使微之此首原作亦與其他空屋題、感夢二首為相距不久之時所作,而「謝公最小偏憐女」一首,亦不能作於貶江陵以前,因韋氏未卒之時,微之已任監察禦史,(據新唐書伍伍食貨誌,監察禦史俸錢三萬。)及其由監察禦史貶江陵士曹參軍之後,官職與前不同,俸錢方能有多寡之別也。又微之此首原作,雖不能確知作於何時,但今白集諸詩與代答三首同列於第壹肆卷者,其中多是元和五年白公在長安時所作,白和元詩,其間距離不得太長,故微之謝公一首,頗有作於謫江陵時之可能。若果如此,無論此詩所言「俸錢過十萬」之數,與唐會要玖壹、冊府元龜伍佰陸及新唐書伍伍食貨誌所載京兆諸府判司月俸之額相差甚遠,按之法製,固不相合,而微之一由禦史貶為士曹,即有如斯厚俸,則不得身入帝城,複何足以為恨,是於人情亦不可通。此點誠關係唐代官俸全部之問題,非僅限於一詩一句之考證而已。遂旁搜資料,重加審查,別擬假設,以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