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恨水小說全集

我作小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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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們,你或者知道我是什麽人。如其不然,你爸爸和媽媽,是看新民報的,他會告訴你,我是什麽人。因為我和小朋友,大概是有緣的,這話怎麽說?小朋友們,最小的時候,喜歡聽故事,看小人兒書,大一點兒,就愛看小說兒了,我就是個寫小說兒的。你不愛打聽打聽作小孩子的時候,是怎麽回事嗎?現在,我願介紹我作小孩子時代一段曆史,今天兒童節,算逗個趣兒罷。

我今年五十三歲,提到我的兒時,至少得倒算回去四十多年。那時,是滿清光緒年間,男人頭上,都掛著一條大辮子,女人全是小腳,不用多提,單這麽兩件事,就恍如在另外一個星球上了。閑話少說,我得提我自己。我六歲的時候,就蓄了辮子啦。在光和尚頭左半邊,頭發養個歪桃兒。頭發長了,梳個小辮兒,有那麽尺把長,上麵用紅頭繩紮著寸來長的根,下麵再用紅繩拴著辮梢,拖出來兩三寸,和小辮子搭在肩上。現在那家小孩是這麽打扮?人家要不說是馬戲班裏的小醜,那才怪哩!我穿的衣服呢,總是大領子,就像今天和尚穿的衣服一樣,不過沒有那樣長,隻是平磕膝蓋兒,袖子四五寸大腰身挺肥。而且不作興穿素的,不是有顏色的,就是花的。我腦子裏還有個影兒,穿著一件藍底白印花的褂子,罩在短襖子上,那大圓領還是紅綢子做的呢。褲子呢?那時,小孩兒不係褲帶,褲腰上前後有四個到八個絆兒,用繩子掛在肩上,倒有些像如今穿西裝的背帶。四十年前,可沒線織襪子,都是白布的,外套各種花鞋。有雲頭兒,方頭兒,老虎頭兒多種,左右腳任穿,不分腳,現在那位小朋友,要這麽打扮起來,公園裏一溜達,人家不當新稀哈兒看嗎?

人的知識進步了,衣食住行,也就跟著進步。小朋友們生在於今,是比我們作小孩子的時候享受多了。請問,誰願意學我當年那分打扮呢?說到打扮,我願提起一件有趣的事。是我幹媽,送給我一頂青緞子做的帶翅兒的烏紗帽,就像今日戲台上知縣帽子一樣,另外,還有一件藍綢圓領兒長衫,我非常喜歡,作客總穿戴著。可是我沒有鞋子,有人送我一雙五色線編的草鞋,我竟是穿著,和那烏紗帽藍袍配上,當日我美極了。於今想起來,自己都笑掉牙,由於說我心愛的,讓我想起幾件心愛東西:第一,是兩頭山羊。第二,是我祖父部下,給我做的一把木質斫刀!因為我袓父是當時一員武將呀。第三,是一把小弓,幾枝沒鏃兒的小箭,這是弓箭店裏送的。當年的武器,還有一部分是這玩藝兒哩。我祖父的衙門很大,裏院的回廓,就夠跑百多步。遇到新年,我戴上烏紗帽穿上藍衫,身上背著弓,腰裏掛著箭袋,肩上扛著木刀,手上牽著羊,當了馬,繞迴廊這麽一跑,這神氣就大了。可是美中不足,那木斫刀,是釘子釘在刀斫上的。使勁一舞,刀就彎下來了。我祖父部下,都說我玩的是剃頭刀呢。本來嗎,就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