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家門外坡下不遠的空地裏有兩盤磨。早晨金生媳婦架磨的時候,陳菊英已經架了另一盤。磨麥子就數磨第二遍慢。兩家都磨上第二遍的時候,便消消停停羅著麵敘起家常來。一開始,金生媳婦談的是玉生離婚問題,菊英談的是在馬多壽家享受的待遇問題。
不過菊英談的不是夜裏打掃房子時候和惹不起吵架,而談的是自己的實際困難問題。她說:“大嫂呀!我看小俊也是放著福不會享!你們那家裏不論什麽時候都是一心一腹的——也不論公公、婆婆、弟兄們、小姑子,忙起來大家忙,吃起來大家吃,穿起來大家穿,誰也不偏這個不為那個。在那樣的家裏活一輩子多麽順氣呀!我這輩子不知道為什麽偏逢上了那麽一家人!”金生媳婦說:“也不要那麽想!十根指頭不能一般齊!你說了我家那麽多的好,一個小俊就能攪得人每天不得安生。誰家的鍋碗還能沒有個廝碰的時候?你們家的好人也不少嘛!有縣幹部、有誌願軍、有中學生,你和你們老四又都是團員,還不都是好人嗎?”菊英說:“遠水不解近渴。這些人沒有一個在家裏掌權的,掌權的人還是按照祖輩相傳的老古規辦事。就說穿衣裳吧:咱們村自從有了互助組以後,青年婦女們凡是幹得了地裏活的人,誰還願意去織那連飯錢也趕不出來的小機布呢?可是我們家裏還是照他們的老古規,一年隻給我五斤棉花,不管穿衣裳。”金生媳婦說:“你大嫂也是嗎?”菊英說:“表麵上自然也是,隻是人家的男人有權,也沒有見人家織過一寸布,可不缺布穿,發給人家的棉花都填了被子。”“你沒有問過她嗎?”“不問人家人家還成天找茬兒哩!就是要我織布我又不是不會,可是人家又不給我留下織布的工夫——我大嫂一天抱著個遮羞板孩子不放手,把碾磨上、鍋灶上和家裏掃掃摸摸的雜活一齊推在我身上,不用說織布,磨透了鞋後跟,要是不到娘家去,也做不上一對新的;衣裳髒成抹灰布也顧不上洗一洗、補一補。冬夏兩季住兩次娘家,每一次都得拿上材料給他們做兩對大厚鞋——公公一對,老四一對。做做這兩對鞋,再給我自己和我玲玲做做衣裳、鞋襪,再洗補一下舊的,就得又回這裏來了。就那樣人家還說‘娶了個媳婦不沾家,光在娘家躲自在’哩!”“那麽你穿的布還是娘家貼嗎?”“不貼怎麽辦?誰叫他們養下我這麽一個賠錢貨呢?賠了錢人家也不領情。我婆婆對著我,常常故意和別人說:‘受屈活該!誰叫她把她的漢糊弄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