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整理舊書,偶然又拿出明代劉元卿的《應諧錄》,翻閱其中有一則寫道:
“有盲子過涸溪橋上,失墜,兩手攀揗,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墜深淵。過者告曰:無怖,第放下即實地也。盲子不信,握揗長號。久之,手憊,失手墜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實地,何久自苦耶?”
看了這個小故事,覺得很有啟發。有的人自己雖然不是瞎子,但是平常遇到某些事情,實際上卻很象這個故事中的瞎子所表現的。這是為什麽呢?根本的原因是由於不了解實際情況,心中無數,所以遇事沒有把握,不知如何是好。
其實,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底,不是不可捉摸的。因此,遇事完全可以不必害怕,不要象這個故事中的瞎子那樣,生怕墜入深淵,拚命抓住橋揗,不肯放手;盡管放心大膽地撒手,要知道“放下即實地”,又有什麽可怕呢?
當然,這個故事的背景和含義也不簡單。它大概是編書人根據一些流行的故事,結合了自己的切身經驗寫出的。因為劉元卿自己在明朝隆慶年間,參加“會試”的時候,“對策極陳時弊,主者不敢錄”。有了這一段遭遇,使他深深地體會到當時的官吏們太膽小了。所以,他的思想傾向於大膽放手做事的一麵,而不讚成畏首畏尾的態度。
所謂大膽放手是以了解實際情況為前提,這是非常明顯的。如果不了解實際情況,那末,無論膽大也好,膽小也好,也無論放手或者不放手,同樣都隻能是盲目的。假使不了解實際情況,而盲目地提倡大膽放手,其結果可能比盲目地不放手要壞。換句話說,任何盲目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由此看來,那個瞎子既然不知道橋下沒有水,而失手下墜的時候剛好又抓住了橋揗,那末,起初他緊緊地抓著橋揗,不肯放手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問題在於後來過路的人已經告訴他說,不要害怕,放下就是實地,這個時候他仍然不相信,還是照舊抓住橋揗不肯撒手,這就太不聰明了。結果他的手一定疲累不堪,終於抓不住橋揗,而失手下墜了。如果橋下真有萬丈深淵,他就一定要摔死。幸虧橋下的確是幹涸的實地,使他失手之後,立刻腳踏實地,毫無危險。這裏又證明了一個道理:人必須經過親身的實際體驗,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從這一點說來,故事的含義就更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