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給阿姐占領去了的我,對於這件事當如何地裁判呢?我脫離家庭或姐姐脫離家庭,都會把這種可恥的家醜暴露到社會上去。縱令可以欺瞞社會,也不能欺瞞父親。
像這樣的醜事件真不可以直情地公開地解決麽?凡是醜惡的事件莫不是欲蓋彌彰。等到它完全發酵成功,爆發出來時,就會發生更厲害更可怕的結果。我想,還是早些解決遺禍猶小,解決遲了遺禍將更烈。像這種家庭的罪惡想永久瞞著最關切的父親,想永久欺瞞社會,我想,到底是不可能的。
“你要怎樣辦就怎樣辦。總之是梅筠做錯了事,她有了相當的覺悟了,卓民也有覺悟了的,我也有了覺悟。要生要殺,聽憑你一個人處置。由你怎樣處置,我們決不敢怨恨你的。”
母親一麵揩眼淚一麵這樣說。我沉默著盡聽母親的話,聽到後來,我真氣極了。她說的話完全是在迫我要和他們妥協,他們三個人好像串通一氣來謀我一個人。到這時候,我真不能不嘲笑母親的卑劣了。母親說一切唯我之命是聽,驟然聽來是何等的尊重我啊。但究其實,完全是在威迫我,恫嚇我,母親是把她的一身的生死及一家之興亡的責任全推到我的肩膀上來了。
“要生要殺,聽憑你一個人處置!”
這樣一來,我能夠說“好的,殺了算了”麽?她是預料到我沒有勇氣說那句話,隻想利用人的同情心去掩飾自己的罪惡,這是她完全沒有覺悟——沒有犯了罪甘願受罰的覺悟——的鐵證。
母親、姐姐及卓民對於他們自身所犯的罪自己預先就很寬大地赦免了。他們何嚐是真心地要請我來裁判呢。
在現社會,所謂有知識的人,所謂先輩,所謂要人,所謂紳士,所謂父母他們做事盡都像這樣的苟苟且且,敷敷衍衍,對於友人們的紛爭,說得好聽,要來排解,其實是更緊地挑撥,明知是那個人犯了罪,但是受著感情的支配一味敷衍,想為他們把罪惡掩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