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論》是從鸚鵡開頭的。據說古時候有一隻高飛遠走的鸚哥兒,偶然又經過自己的山林,看見那裏大火,它就用翅膀蘸著些水灑在這山上;人家說它那一點水怎麽救得熄這樣的大火,它說:“我總算在這裏住過的,現在不得不盡點兒心。”(事出《櫟園書影》,見胡適《人權論集》序所引。)鸚鵡會救火,人權可以粉飾一下反動的統治。這是不會沒有報酬的。胡博士到長沙去演講一次,何將軍就送了五千元程儀。價錢不算小,這“叫做”實驗主義。
但是,這火怎麽救,在《人權論》時期(一九二九——三○年),還不十分明白,五千元一次的零賣價格做出來之後,就不同了。最近(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字林西報》登載胡博士的談話說:
“任何一個政府都應當有保護自己而鎮壓那些危害自己的運動的權利,固然,政治犯也和其他罪犯一樣,應當得著法律的保障和合法的審判……”
這就清楚得多了!這不是在說“政府權”了麽?自然,博士的頭腦並不簡單,他不至於隻說“一隻手拿著寶劍,一隻手拿著經典!”如什麽主義之類。他是說還應當拿著法律。
中國的幫忙文人,總有這一套秘訣,說什麽王道,仁政。你看孟夫子多麽幽默,他教你離得殺豬的地方遠遠的,嘴裏吃得著肉,心裏還保持著不忍人之心,又有了仁義道德的名目。不但騙人,還騙了自己,真所謂心安理得,實惠無窮。
詩曰:
文化班頭博士銜,人權拋卻說王權,
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憑實驗傳。
人權王道兩翻新,為感君恩奏聖明,
虐政何妨援律例,殺人如草不聞聲。
先生熟讀聖賢書,君子由來道不孤,
千古同心有孟子,也教肉食遠庖廚。
能言鸚鵡毒於蛇,滴水微功漫自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