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毫無什麽曆史知識,這憎恨轉移的原因是極簡單的,隻以為流賊尚可,皇帝卻不該,還是“禮不下庶人”的傳統思想。至於《立齋閑錄》,好象是一部少見的書,作者是明人,而明朝已有抄本,那刻本之少就可想。記得《匯刻書目》說是在明代的一部什麽叢書中,但這叢書我至今沒有見;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它放在“存目”裏,那麽,《四庫全書》裏也是沒有的,我家並不是藏書家,我真不解怎麽會有這明抄本。這書我一直保存著,直到十多年前,因為肚子餓得慌了,才和別的兩本明抄和一部明刻的《宮閨秘典》去賣給以藏書家和學者出名的傅某,他使我跑了三四趟之後,才說一總給我八塊錢,我賭氣不賣,抱回來了,又藏在北平的寓裏;但久已沒有人照管,不知道現在究竟怎樣了。
那一本書,還是四十年前看的,對於永樂的憎恨雖然還在,書的內容卻早已模模胡胡,所以在前幾天寫《病後雜談》時,舉不出一句永樂上諭的實例。我也很想看一看《永樂實錄》,但在上海又如何能夠;來青閣有殘本在寄售,十本,實價卻是一百六十元,也決不是我輩書架上的書。又是一個偶然:昨天在《安徽叢書》第三集中看見了清俞正燮(1775─1840)《癸巳類稿》的改定本,那《除樂戶丐戶籍及女樂考附古事》裏,卻引有永樂皇帝的上諭,是根據王世貞《弇州史料》中的《南京法司所記》的,雖然不多,又未必是精粹,但也足夠“略見一斑”,和獻忠流賊的作品相比較了。摘錄於下──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賤材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