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總經理,李蟠有權從監獄提供的和18號同期的駭客裏選一個,當然也僅僅就一個,而且不是當作‘人’買的,隻是‘電子設備’。
鑒於18號是非法合成人,又是藏在監獄裏黑戶,按照公共安全係統的法規,18號的命運介於依照害蟲防治法無害化處理,和扔到街頭,成為背負巨額債務的無產黑戶,自生自滅兩者之間。
雖然李蟠也可以總經理的身份出麵擔保,公司補交社保,給18號提供合法合規的身份文件,給她一個臨時工編製,做滿三年轉正後,獲得‘人’的正式身份,和最低限度的社會福利。
不過李蟠和總公司那邊拉扯了一陣後,最後還是放棄給18號這條出路,而走‘公司資產’的名義把她登記入賬了。
原因有很多,最主要還是因為窮。
李蟠至少還能繼承一筆戰爭孤兒撫恤,十八號這種監獄黑戶開局簡直是絕望。
如果她是臨時工,她就要拿著2500一個月的工資,在夜之都交稅交社保租房子吃喝拉撒撐到轉正。
這麽搞連李蟠自己都吃不消,何況她這種身體狀況,急需的各種抗抑鬱藥物和遺傳基因修補藥劑,各種駭客電子鬼設備和軟件包,全都需要自備。
李蟠扯皮了半天,但總公司頂多幫18號償還監獄的醫療費用,再給她限期一年的無息貸款10萬,和額外2500塊一個月的駭客技能專向補貼。
然後這點錢實在沒啥屁用,要參與到QVN電子戰裏,光專利軟件工具就每年幾百萬的花銷,更別提各種配套硬件網絡設備,真正的駭客,不是那種小團隊可以支撐得起來的,即使他的技術再驚世駭俗,沒有充足的技術和資金支持,也就僅僅是個廢人罷了。
對絕大部分駭客而言,走上這條路就隻有做公司的狗,或者死,兩個結局,自由的網絡陌客什麽的,不過是美好的童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