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見森不肯相信,忙低頭去細看這秦克的證明過程。
一看到秦克作的輔助線,蔡見森頓時鬆了口氣,同時心頭狂喜,這家夥做錯了!這和他手裏的標準答案不一樣!
蔡見森簡直要放聲大笑,難怪這小子的證明過程不到二十行,原來是做錯了!
第一步畫的輔助線就錯了!
居然取AB的中點E,CD的中點F,來作輔助線,分別連接FN、FE、FQ、FO、FM,再連接EN、EF、EO、EM、EQ,還連接了DQ、DB、CA、AQ、CQ,簡直是……簡直是……亂七八糟,一塌糊塗,這就是你囂張的代價!居然不用草稿紙,直接在卷子上亂畫!
咦,慢著……
這輔助線雖然畫得比較多比較複雜,但似乎有點道理,不像是亂畫的。
蔡見森不由看向這小子寫的證明過程:
“證明:由⊙O1、⊙O2為等圓及劣弧AQ、BQ所對圓周角均為∠BPQ,可得出AQ=BQ。
同理可得QC=QD,又因為劣弧PQ所對圓周角∠PAQ=∠PDQ,可得出
△BQA相似於△CQD,推導出∠AQB=∠CQD
……
由此推導出AC=BD,
可得出NEMF為菱形,推導出M、N在EF的中垂線上……”
蔡見森越看臉色越黑,因為他發現這小子用的方法很不一般,是通過改為證明O點在EF的中垂線上,由此證明M、N、O三點共線!
居然比他做出來的證明方法還要簡捷易懂!
這小子用的……居然是奧數裏的“構造法”!
蔡見森徹底呆住了。
“構造法”是奧數裏一個很重要的解題思維。
它是指根據題設條件和結論的特征、性質,從新的角度,用新的觀點去觀察、分析、理解對象,然後運用已知數學關係式和理論為工具,在思維中構造出滿足條件或結論的數學對象,使原問題中隱含的關係和性質在新構造的數學對象中清晰地展現出來,並借助該數學對象方便快捷地解決數學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