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實際上是官與吏的組合詞,兩個字雖然經常一起出現,但從根本上來說,完全是兩回事。
在秦漢時期,官吏之間是通用的,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沒區別。
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官與吏便徹底劃清了三八線。
官,那是上品,高人一等,即“上品無賤族”。
至於吏,那是下品,卑微賤業,即“下品無高門”。
唐宋明,吏實質上是一種雜役,也叫作胥吏,有人戲說:
官如大魚吏小魚,完糧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貓,具體而微舐人膏。
明代衙門,有官,有僚,有吏。
其中,官是正職,為長官;僚是副職、佐貳,即僚屬,吏,就是辦事員。
官、僚都是官員,存在品級,如知縣正七品,縣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任免權來自於朝廷,領取的是朝廷俸祿。
而吏,卻是沒有品級的,“不入流”,根本就沒有朝廷俸祿一說。
所有的吃喝用度,都是來自於衙門。如衙門的財政裏,拿出一塊,分給這些人,如果知縣看誰不順眼,脾氣不好,又貪,幾個月不給你發工錢,也是常見的事。
後世經常有人說官僚主義,卻從未有人說官吏主義。
原因很簡單,官僚都是正兒八經的編內人員,胥吏隻是打工服役的,是編製外的人員。像是那些皂隸、馬快、禁卒、門子、仵作、糧差及巡捕營番役,都是賤役。
惹知縣不高興的時候,都是直呼“狗吏”的。
知縣看不起這些人,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隻能是吏,本人和子弟,連科舉的資格都沒有,想要從編製外進入編製內,想都別想。
對於這些胥吏,正統的官員是嗤之以鼻,呼來喝去的。
可問題來了。
知縣再怎麽看不起胥吏,也是需要這些人給自己辦事。
自己一個人,總不能又站崗放哨,又驗屍抓凶,又收糧判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