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是很正常的安排。
畢竟,能力也有,這一段時間的貢獻也都拉滿了,有這好機會,自然會想著優先將李景霖安排過去。
敦煌文化。
為什麽一定要發揚文化,搞出那麽多的藝術作品,有那麽多的學術支撐呢?
顯然,一切全都是為了商品經濟,以及通過經濟的角度擴大華夏文化的影響力。
這過程中,是必然會出現一個與專業單位相互連接,並且把控敦煌文創內容的企業。
用來授權。
與各大企業進行文化符號上的合作。
經濟模式上是很好理解的。
敦煌研究院這種機構負責理論,學術研究,而一些藝術單位則是負責對其進行藝術化改編,比方說大型演出,網絡宣傳視頻,相關作品等等等。
而這其中,自然可以有建築,美術等多方麵的設計。
開發出不同的係列,不同的主題,以及相當多款式的實際生活物品之類的東西。
這些設計,完全可以結合到裝修,家具,日用品,甚至是玩具,擺件等多個方麵。
大老板打算讓李景霖去的這整合後的企業,其實正是負責將“文化符號”變成“應用設計”的公司,掌握這些美學方麵的設計資源。
然後將其授權給大大小小的企業,洽談合作,聯合文創,最終進行實際商品的製作,銷售。
其中蘊含的經濟價值往往比想象中的還要大。
比方說。
書簽,筆筒,台燈裝飾這種桌麵的小件物品。
在經過了精美的文創設計以後,價格並不會貴多少,但外形絕對好看許多,更受歡迎。
這些東西,看似不起眼,實賣也便宜。
大多數人買也就是為了花點小錢買來收藏。
但其真正能創造的經濟價值,僅僅是發展整體項目以前,一年都能夠達到千萬。
更別提還有其他相當多的零散部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