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了頓早飯,馬丁獨自出門,過了一晚上,腿疼進一步好轉,腦袋中前身的記憶,越發清晰。
身體狀態變好,當然不能浪費時間,還有很多事要做。
馬丁存好刻錄的光盤,拿著JVC攝像機,來到社區北邊的雜貨店。
大清早,斯科特-卡特已然開喝,陽光照在他臉上,鼻子比路口的紅燈還亮。
馬丁將攝像機放在櫃台上:“東西還給你,順便說一聲,哈裏斯得到了醫治。”
斯科特竟然放下酒瓶,站起來認真檢查攝像機,驟然間鼻子變得更紅:“小子,我的卡帶呢?你偷了我的卡帶!”
“別誣陷人。”馬丁隨口一通胡扯:“卡帶裏麵的帶子,給你兒子綁夾板了,你去找埃琳娜要。”
聽到大女兒的名字,斯科特一屁股坐了回去,絕口不提埃琳娜:“告訴哈裏斯那個混賬,卡帶值20美元,明天必須送錢過來。”
馬丁繞過這一出,問道:“有便宜手機?”
昨天他拿的手機是莉莉借用伍德夫人的。
“窮鬼,你有錢買手機?”斯科特想到種可能:“是不是混蛋傑克回來了?告訴我,他在哪裏!”
正常人老婆被人拐跑,肯定生死大仇,斯科特腦回路不一般:“讓我算算,這個混蛋拐走了艾瑪幾天?特麽的,鬼知道他們發克了多少次,我要按天收錢,一天最少100……不,200美元!”
跟不在一個頻道上的人交流太困難,馬丁懶得再說,準備閃人。
斯科特卻從櫃台下麵摸出個手機:“歐洲貨,格外結實,你死了它都能用。”
馬丁接過來,灰色的直板手機,前世用過這款二手貨,諾基亞3210。
摸著不對勁,翻過來看,馬丁發現後殼是裂開又用膠水拚接的,裂縫最中央開了個洞。
斯科特灌了口酒:“這是幸運手機,一般人我不給他看,老鷹幫跟人火並,一個運貨小子中了顆跳彈,手機替他擋住了,不過電池廢了,是我後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