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重生了,變成國民老公不過份吧

第42章 敗家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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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的第三天,淩零又簽了一張300串的小單,不過接下來的日子,好運氣似乎用完了,再也沒有成交。幾天下來,他賣出1100串,賬麵收入6.8萬左右,聽起來不錯,但實際收到的錢隻有2萬多一點,還不夠付給阿金的貨款(2.7萬)。

算上所有開銷,淩零的存款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還不夠23萬,這讓一心在五一前增加收入的淩零感到很鬱悶。當然,如果尾款全部收回入,存款還能再加4.8萬左右,但是,肯定趕不及五一了。

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一想到忙活了半個月,到頭來存款反而少了,淩零就有一種蛋疼的感覺。

後悔嗎?其實也沒有,畢竟參加信交會讓他學到很多東西,這些都是寶貴的經驗。

但一想到現在少了一萬,五一後就變相少了幾十萬,淩零就肉痛得不行。

不行,得再想辦法才行。

再寫歌嗎?

不行,短時期內寫太多別人肯定會懷疑,再說,寫歌也賣不了多少錢。

能不能借呢?

沒有財產,怎麽借?

貌似不行吧。

不對,我這合同應該可以借一點錢出來。

淩零一想到合同,立馬有了主意,他跑到代理公司,表明來意,因為要求特殊,他得到了公司宋經理的接見。

“淩先生,你的來意我明白了,不過,你要的有點多了。”

“宋經理,你們能給多少?”

“3萬。”

“3萬?我總共4.8萬的尾款,現在不過是預支而已,最多一個月就回款了,你們居然要1.8萬的手續費?太離譜了吧?”

“淩先生,理論上的確是最多一個月就回款,但假如客戶不準時打款呢?你想過怎麽追數沒有?”

“這……不是可以出律師信嗎?”

“是可以,我也不怕告訴你,一般像這種小買家,見了律師信,大概率會付清尾款,但是,你的尾款是13658.7元,最極端的結果就是收不回來,我們收1.8萬元的手續費其實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