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安一手拿筷,一手拿勺,有條不紊,不緊不慢。
隻是一份快餐,卻被他吃出了米其林三星的架勢。
張漢光眼皮狂跳,恨不得撈起餐盤扣他頭上。使出一百二十分的定力才忍住衝動,等著他把最後一口飯刨在了嘴裏。
不鏽鋼的餐盤,亮的跟狗舔過的一樣。
起身,收拾,送回……餐位同樣幹淨,就像從來沒坐過人。
“這小夥有強迫證吧?”
強迫症個屁,丫就是故意的。
誰讓張漢光招呼都不打,說喊警察就喊警察,現在好了,僵住了吧?
晾他一會兒都是輕的,沒拍屁股走人就不錯了。
“沒事!”
張漢光深呼了一口氣,又擠出一絲笑,“他是大爺!”
“什麽情況?”
曲中書眯眼瞅了瞅:“不就一挺有錢的富二代嗎?”
擱他這都不夠看,何況張漢光?
“誰告訴你的,有錢就是富二代?”
難道不是?
二十二,大學生!
張漢光“嗬”的一聲:“走!”
“幹嘛?”
“帶你開開眼,看看什麽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曲中書一頭霧水,跟著站了起來,腳都沒邁出去,電話又響了。
“局長!”
“曲中書,你當辦案程序是放屁,說抓人就抓人……誰給你的權力?”
看吧?
曲中書給張漢光使了個眼神,又陪上了笑:“局長,沒抓人,就正常詢問查證!”
“正常詢問你還扣東西,幾百件古玩被你端了個底兒掉?好,我再問你,詢問總得有依據吧,就一句‘有人舉報’就完了?你再看看時間,幾個小時了?”
“局長,這不是正在問麽……”
“你少糊弄我……趕快放人。不放也行,再給你兩個小時,要麽傳,要麽拘,不然我唯你是問……”
又傳來“咚”的一聲,好像把話筒給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