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不是很恰當,但道理是一樣的。
按照正常的實驗程序:先目鑒東西的種類、大概時段、大致構成、主要成份,再研討相應的實驗方案。
然後再根據儲存環境、氧化及腐蝕程度,製定相適用的實驗計劃:是做光譜儲能釋放,還是做放射性元素半衰,或是做微量元素轉化,還是做磁場年代演變。
有的時候,同一時段、同成分的樣本,所需要的實驗方法和技術迥然不同。甚至同墓葬發掘的同器物,有時也會用不同的實驗方法。
因為出土深度不同,受腐蝕的酸堿強度不同。
實驗方法又多,可適用的儀器更是五花八門,樣本數量足夠的話還好一點,可以不斷試錯,如果樣本不足,就需要不斷的分析和辯證,確定最佳方案。
在相關研究機構,為一場實驗而準備一個星期的事情,真的很常見。
而現在呢?
沒有研討,沒有分析,也沒有辯證,更沒有征求誰的意見,全憑他一言而決。
特別是從第二件黃銅花觚開始:銅器剝皮殼、瓷器刮釉粉、胎足鑽孔、古玉泡強酸……全是毀滅性的取樣方式,等於實驗做完後,東西也廢了。
廢不廢的先不提,方法要是錯了呢?
可沒地方再找第二件,想糾錯都無法可糾。
更關鍵的是:初檢、複檢同時進行?
外行可能聽不懂,但懂研究的人都明白這是什麽意思:第二次實驗就是終檢,就要依實驗數據出具結論。
換句話說:複檢就是最終結果,哪怕是錯的,你也得當成對的……
詭異的是,竟沒有任何人發表哪怕任何一絲意見?
馬獻明雷厲風行,李定安如何安排,他就讓研究人員準備相應的儀器、試劑。
幾位研究員馬不停蹄:開機、預熱、按編號找器物、取樣……
“何秘書長,佩服……要說專業,還得是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