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留個百濟宗室和有沒有過分遷就新羅人我不清楚,不過放縱士卒搶掠算不得錯吧?”賀拔雍皺起了眉頭:“大夥兒渡海而來,可都是把性命豁出去的,打了勝仗總管將軍們加官進爵,封妻蔭子,若是不讓下頭的撈點好處,下次誰還賣力?”
“好處是應該的,但用得著讓士卒殺人放火自己搶嗎?百濟立國也有幾百年了,雖然沒法和大唐比,但也是70多萬戶的大國,府庫裏拿不出幾十萬匹絹布賞軍你信嗎?
就算府庫裏的不能動,那臨時向百濟降人課稅不就行了,反正戶籍都是現成的,每戶增收加布一匹,哪怕就收了一半來,也有幾十萬匹布,用來賞軍足夠了。何必搞得天怒人怨,又有幾個人分到好處?”
聽了王文佐這番話,賀拔雍已經是啞口無言,依照唐時的均田製,丁男二十則授田百畝,而每丁每年要向國家交納粟二石,稱做租;交納絹二丈、綿三兩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稱做調;服徭役二十天,閏年加二日,是為正役,若是不服勞役,則每丁可按每天交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標準,交足二十天的數額以代役,這稱做庸。
當時的高句麗、百濟、新羅的法度與其大同小異,考慮到當時東亞各國的生產力水平沒有代差,其國力基本與戶口數成正比。
像百濟這種有76萬戶口的大國,每年光是收上來的絹布就有幾百萬匹,當時去亂世未遠,市麵上雖然也有銅錢流行,但數量有限,布帛仍然被當成貨幣流通,那些絹布在當時人眼裏都是綠油油的美鈔,再硬不過的硬通貨。
有這麽豐厚的現金收入,卻去燒殺搶掠來給軍隊發賞錢,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聽三郎你這麽說,也有道理,不過此一時彼一時,眼下他們可都是敵寇呀!”
“眼下還不是,至於將來的事情誰知道?若是因為將來可能是敵寇,現在就殺已降之人,那百濟之人就真的都成敵寇了?百濟的山城少說也有兩三百座,要是都不肯降,讓我們一座座打過去,這個無底洞多少人命也不夠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