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攸聽了虞正則的話後,便深呼吸數次,以壓下心中的憤怒,而後才去看這封令他血壓暴漲的軍書。
軍書上說,離天堂山約二十裏路處,有一個堡寨,叫潘家堡,此堡的堡主,是江陽郡的主簿,因在家中排行第四,所以也被稱為潘四郎。
潘家在江陽郡,已經經營了五代人,因而曆任太守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征辟潘家的子弟進入郡府做事。
而這個潘四郎的主要職責,就是幫太守收稅,而好巧不巧的是,去年年底,這新田村就因收稅的事,跟潘四郎派出的稅吏起過衝突。這
事最後鬧到了郡衙裏去,且太守也判了新田村的村民占理。當時新田村的村民,還敲了兩天鑼鼓,稱讚太守是青天大老爺呢。
“劉定遠的意思是,這潘四郎輸了官司後,就對新田村懷恨在心,所以勾結土匪,屠了村?”李攸將信將疑地看著軍書。
“將軍,依虞某愚見,這新田村的稅,最後其實是落到了潘四郎頭上。”
“何出此言?”李攸沒在州郡任過職,故而對州郡的運作,是一竅不通。
虞正則輕歎道:“郡裏的花銷,一部分由州府提供,另一部分,則依靠本郡的稅賦。”
“如果去年收得多,今年可用的錢就多,去年收得少,今年就會不夠錢用。如果郡府用度不足,就隻能向大戶借。”
“你的意思是,江陽郡去年,可能欠了潘家許多錢,需要靠賦稅,來償還?”
“不。”虞正則搖搖頭,“比起自己費心費力地收稅,太守一般會征辟當地的豪強,進入郡衙,讓他們負責征稅。而這些豪強,也被默許多征一些,作為給自己的報酬。”
“所以,新田村抗稅,太守還判他們有理。潘四郎就會少了收入,這可能會令他,倒貼錢。因為別的村子,也可能效法新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