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卑王和烏桓王一樣,年輕時還是個草原勇士,但當大王久了,便日漸肥胖。
他身上肥肉抖了抖,吃驚道。
“全部兵力?可這樣一來,王庭不就空虛了嗎?”
鮮卑的兵力有六萬,其中精銳四萬,都是騎兵。
剩餘兩萬則是步兵,基本不怎麽打仗,負責後勤之類的工作。
鮮卑當戶想了想,改口道。
“就算不全部出動,四萬主力也一定要出擊!”
“大王,這支燕軍足有三萬人,是一股大力量啊,絕對是燕人的主力!”
“契丹兄弟來援助我們的軍隊,也起碼在兩萬到三萬之間,與燕人打個平手。”
“如果我們出動四萬精銳,兵力優勢就是燕軍的兩倍,一定能將三萬燕軍殺個幹淨!”
“到時候,我們人多,燕人身上的鎧甲武器也能分到更多,然後咱們自己留一部分,剩餘的賣給趙國,賺大了!”
聞言,鮮卑王眼前一亮!
三萬燕軍,也就意味著三萬套武器鎧甲。
雖然普通燕軍士兵的鎧甲非常簡陋,隻是兩塊銅板一前一後,夾住前胸後背,但這也是軍器。
就算破損了,也能當做廢銅賣給趙國,是一筆不小的資產。
如果還能俘虜一部分燕人,當做奴隸,又是一大批免費勞動力,創造的價值不可估量。
鮮卑王心中貪婪,又忍不住擔心道。
“四萬精銳齊出,要是燕人偷襲王庭怎麽辦?”
聞言,鮮卑當戶哈哈大笑道。
“大王,你想多了,之前抓到過燕人俘虜,他說燕軍如今是那個叫姬安的毛頭小子指揮。”
“就算這小子生擒可汗,是個了不起的人物,但據說才十七歲,毛都沒長齊呢!”
“咱們消滅三萬燕軍,最多也就一晚上的時間,恐怕消息都沒傳到姬安小子的耳朵裏,他哪能派人偷襲?”
“再說了,燕軍大營與王庭距離百裏,他們想偷襲也來不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