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的生活過得風生水起,韓少陽卻是焦頭爛額。
自從把嚴俐和軒軒接回來後,家裏的生活就矛盾不斷。
嚴俐這次回來,她父母沒有再跟著來。
50萬彩禮要到手,他們失去了在省城住的興致。
況且跟女婿鬧得那麽不愉快,也沒臉再來女兒家住了。
嚴俐瞬間覺得孤單。
更可氣的是,韓少陽居然把韓少敏弄過來了,而且還帶著她的兒子,3歲多的孩子,吵得能把房頂掀翻。
嚴俐看到韓少敏就抓狂,這個女人為什麽要來她家裏住著。
當她聽韓少陽說,一個月給韓少敏3000塊錢,讓她照顧韓父韓母。
嚴俐立刻暴躁地發狂,衝韓少陽發火:“你瘋了嗎,為什麽一個月給你妹妹這麽多錢?”
韓少陽平靜地說:“我要上班,我爸我媽都病著,我讓少敏過來照顧,她得辭掉工作,孩子也沒人帶。
她辭了工作,為我照顧父母,我當然要給她發工資。”
嚴俐大喊道:“難道你父母是你一個人的父母嗎,不是她的父母嗎,她沒有照顧的義務嗎?憑什麽全部讓我們花錢?”
韓少陽:“就憑我是韓家的兒子,少敏是嫁出去的女兒。為父母養老,天經地義是兒子的義務,是義不容辭的義務。
要不然我為什麽找了你,非要生個兒子?
如果女兒指得住,我就不會離婚了,也不會有你和軒軒。”
嚴俐要抓狂了。
這是什麽歪理謬論!
好吧,韓少敏既然來了,她趕也趕不走,那就讓少敏做這個家的保姆吧。
就像嚴父嚴母在韓家時,月月拿著韓家的工資,那就給韓家當保姆,幹好所有的家務。
可是,當嚴俐給韓少敏安排工作時,發現這個小姑子並不好惹。
韓少敏並不聽嚴俐的指揮。
嚴俐讓韓少敏做什麽飯菜,韓少敏聽都不聽,隻聽父母想吃什麽,她就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