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李申受欺,崔猛親眼目睹。眾家丁如此殘暴,激發了英雄肝膽,氣湧如山,鞭馬上前,正欲解救。母親怕他惹禍,趕緊製止,隔簾說道:“住手!老毛病又犯了?”
崔猛不得已,恨恨而罷。奔喪歸來,不語不食,妻子跟他說話,也不搭理。這一晚和衣上床,翻來覆去,輾轉難眠,忽然間一躍而起,出門離去,良久方歸。
次日早起,仆人來報:昨晚發生命案,惡少一家老小,悉數被殺,剖腹挖心,腸流滿地。李申妻子連帶倒黴,亦遭擊斃,裸屍床下,可憐一縷香魂,灰飛煙滅。
崔母聞言歎息:“紅顏薄命。小娘子命苦,先遭惡少**辱,又被歹人殺害,可惜,可惜。”
崔猛怒氣填膺,叫道:“這等水性女子,殺了就殺了,有什麽可惜?如果真是三貞九烈,當初受辱時,就該自刎,既保清白,又全名節!”
崔母聞言,不再言語,內心卻不免懷疑:我兒如此激動,莫非他竟是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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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少被殺,縣令立案調查,私下揣測:惡少與李申有奪妻之恨,他妻子被人侮辱,自己戴了綠帽,自然生氣。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殺惡少,再殺發妻,是了,定是這樣。
想到這裏,當即發下文書:即刻捉拿李申歸案。一番拷打,拒不認罪。縣令本是狠人,心腸剛硬,兼又愚蠢自大,既已認定李申行凶,一條道走到黑,日日折磨,總之是不折手段,非要他認罪不可。
李申慘受酷刑,皮開肉綻,腿骨外露,實在難熬。
迫不得已,屈打成招。縣令命他畫押,當場結案:李申殺人行凶,按律當斬,暫且收監,等候朝廷複核。
崔猛聞訊,內心忐忑,寢食難安。不久後老母病重,撒手人寰。崔猛辦完喪事,跟妻子說:“殺惡少者,我也。前因老母在世,不敢泄露。如今大事已了,豈能自己犯罪,連累旁人遭殃?我這就去自首,一命換一命。”妻子百般挽留,崔猛不聽,絕塵而去,至縣衙擊鼓,叫道:“殺人者在此,要殺要剮,悉聽尊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