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中的少年頂多有人類的十三四歲那麽大,臉形瘦長,眼窩深陷,皮膚有些暗。再往下看,隻見四肢軀幹都細細長長的,很無力很虛弱的模樣。
我很慶幸,我在因為變成人而失去了銳利的爪子、敏銳的嗅覺還有靈活的四肢的時候,我的眼睛仍然在黑暗中看得見。
我想人類永遠不會知道,他們的身體有多脆弱。
我一直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樣一種存在。我明明是一隻狸貓,卻每個月都會變成人,而且變成人形的時間越來越長。可是如果說我是一隻妖,為什麽我根本就沒有那些傳說中妖怪會有的特殊的能力?
可是如果我不是妖,我又怎麽能變成人的樣子,還活了那麽久?
困惑了許多年之後,我漸漸習慣了不去想這個問題。畢竟在大多數時候,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從前是要不停地躲避山林中的猛獸,現在是要不停地躲避偷獵人,我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用來思考。
後腿上的繃帶早就被我用嘴扯下來了。再看下去,隻見那傷口也隨著我變成人而擴大了,變成了小腿上麵十來公分長的一道口子。兩邊的皮肉都翻了起來,猙獰可怖。
我光著腳從浴室走了出去,找到了那個藥箱,自己重新把傷口包紮好。做完這些,到處找了找,終於在小白臉睡覺的房間找到一個衣櫃,從裏麵翻了一身衣服出來穿上。
我雖然一直在叫那家夥小白臉,事實上他比我高了不止十五公分。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晃晃蕩蕩的,總不覺得踏實。至於他的鞋子,我得把鞋帶綁得死死的,才不至於會在走路的時候就把它們甩掉。
我還找到了他的錢包。從裏麵抽幾張票子出來的時候,順便瞄了一眼他的身份證。
原來他叫崔叔聞。
這名字倒有那麽一點文縐縐的,早個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讀書人了。然而這對我來說沒有多大意義。人的壽命實在太短,要不了多久他們就都變成一堆白骨——何況這個家夥……神經好像還不太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