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根手指

第二案 紙麵青屍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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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工叫方香玉,二十一歲,高中文化,住在鄉下,相貌平平。

方香玉母親去世,她回鄉下老家辦了後事,守了頭七,剛回到丁市長家,就被腐敗屍體的氣味給驚呆了,還沒緩過神來,又被幾個便衣給“請”到公安局。驚嚇、疲倦加之偵查員的軟磨硬泡,方香玉沒到兩個小時,就說出了自己的罪行。

方香玉知道丁市長打光棍打了大半輩子,在半年前,趁著丁市長招商請客酒醉歸來後,百般勾引。丁市長一時熱血上頭,和她翻雲覆雨了一夜。

第二天,方香玉變了臉,提出兩個條件。如果想要不被告發,一是不準辭退她,要一直保持雇傭關係;二是每個月要增加一倍的雇傭金。當然,這兩個條件有個附屬權利,就是丁市長可以隨時向她提出性要求,每晚一千塊。

據方香玉反映,丁市長從此再沒有向她提出過性要求。對敲詐丁市長的行為,方香玉供認不諱,但是對她雇凶殺害丁市長的嫌疑,卻大叫冤枉。

“總不能因為丁市長不提出性要求,就殺人。”我說,“這不合常理。”

“那放人?”偵查員問。

我點點頭:“不過這個方香玉的周邊關係,還是要多調查調查,畢竟除了死者,隻有她一個人有這家的鑰匙。哦,對了,還有個事兒,上次我讓你們看監控,怎麽樣了?”

偵查員說:“1日晚上十點以後的錄像仔細看了。沒有什麽可疑車輛進入,也沒有幾個人成群結隊離開小區。”

我略感失望,點點頭,說:“還有,就是這個小區的各個生活垃圾箱,幾天一清理?”

“一般都是一天一清理。”偵查員說。

我有些沮喪:“如果不是一天一清理,可以找一找每個垃圾箱裏有沒有盛酒精的瓶子。”

“酒精?”偵查員問。

“是啊。”我說,“死者的身上和**有酒精浸潤的痕跡,但是現場沒有容器。所以,我們推測凶手應該是把容器帶離了現場。但是,通常這樣從現場帶出來的容器,凶手不會帶回家,常見的是隨手丟棄在現場附近的垃圾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