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小岛逃生
我在这个国家已经生活了三年,我一直努力了解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因为这些高贵的“慧骃”生来就具有种种美德,它们的伟大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都受理性支配。它们的理性因为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所以该怎样必然立即就让你信服。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才使我的主人明白“意见”这个词的意义,也好不容易才使它搞懂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议,因为理性教导我们,只有我们确认的事情,我们才会肯定或者否定,不知道的事,无论肯定或者否定都做不到。
友谊和仁慈是“慧骃”的两种主要美德,这两种美德并不限于个别的“慧骃”,而是遍及全“慧骃”类。从最遥远的地方来的陌生客人和最亲近的邻居受到的款待是一样的。不管它走到哪里,都像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它们绝不溺爱小马,教育子女完全以理性为准绳。
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后,就不再跟自己的丈夫同居了,除非是偶然出事故,其中的一个孩子夭折,它们才再同居;要么就是别的“慧骃”遭遇了这种不幸而它的妻子又已经不能生育,这种时候其他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它,然后它们再同居,一直到女的怀孕为止。但是培养做仆人的下等“慧骃”可不受这种严格的限制,它们每对夫妇可以生三对子女,这些子女日后也到贵族人家充当仆人。
在婚姻这件事上,它们非常注意对毛色的选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造成血统混乱。男方主要是看重他的强壮,女方则看她是不是美丽,防止种族退化。如果偶有女方力气过人,就找一个漂亮的伴侣配给她。年轻夫妇的结识全由它们的父母和朋友来定夺,它们认为那是理性动物必要的一种行为。婚姻受到破坏或者不忠不贞的事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夫妇俩像对待它们碰到的所有同类一样,相互友爱、相互关心着度过一辈子。
它们教育男女青年的方法令人敬佩,很值得我们效仿。孩子们在十八岁以前,除了某几天之外,一粒燕麦也不给吃,牛奶难得喝那么几次。夏天,它们早晚各在户外吃两个钟头的青草,父母同样在一旁监督。
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男女都必须攻读的课程。我的主人认为我们除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外,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的教育不同,实在太荒唐了。它说得很对,这样我们的人就有一半什么事也不能做,只会把孩子一个个生到这个世上来。
但是“慧骃”却要训练它们的孩子在陡峭的山坡上来回奔跑,或者在坚硬的石子地上奔来奔去,它们以此来锻炼孩子们的体力、速度和毅力。一个地区的青年每年有四次机会聚到一起,表演它们在跑、跳以及其他体力和技巧方面的本领,大家用赞美的歌曲来歌颂男女优胜者。在这样的节日里,仆人们就会赶着一群驮着干草、燕麦和牛奶的“野胡”到表演场地去给“慧骃”享用。
每隔四年,在春分时节,要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开会地点在离我们家大约二十英里的一片平原上,会议要连续开五六天。会上它们要了解各地区的情况,无论哪里缺少什么,大家全部同意全体捐助,马上就供应那个地方所缺少的物资。会上孩子们的调整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例如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有孩子出事故死亡了,而母亲又已过了生育的年龄,大家就来决定哪家再生一个来补偿这一缺损。
在我离开这个国家三个月之前,它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我的主人作为我们这个地区的代表参加了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它们对一个老问题进行辩论,实际上那也是这个国家自古以来仅有辩论的一个问题。我的主人回来后把辩论的详情告诉了我。
辩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把“野胡”从地面上消灭干净。一位主张消灭的代表提出了几个很有力并且很有分量的论点。它认为,“野胡”身上有太多缺点,它们会干出许多放肆无礼的事情来。他听到一个传说,“野胡”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一向就有的,而是突然出现的。短时间内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多,以致遍布全国,四处为害。“慧骃”为了除此一害,曾举行过一次大狩猎,它们将大的“野胡”杀死,每个“慧骃”只留两只小的养在窝里。当地居民还突发奇想,想用“野胡”来为自己服务,结果十分轻率地忽略了对驴这一种族的培养。驴这种动物文雅、温顺、规矩,容易养,也没有任何难闻的气味,虽然身体不如“野胡”那么灵活,但干活的力气还是足足有余的。
另外几个代表也发表了相同的意见。这时我的主人向大会提出一个权宜之计,实际上它是受了我这个暗示才想到这个办法的。它同意前面代表的发言,说是有这么一个传说,并且肯定那两只“野胡”是由海上漂到这儿来的,它们躲进山里,逐渐退化,年深日久就变得远比它们在祖国的同类要野蛮。它接着拿我举例子,说了我的种种情况。它说我还曾提到过我们的一种习惯做法,为了使“慧骃”变得温顺,它们小的时候我们就把它们给阉割了,那手术是既简单又安全。因此那发明不妨用到这里的小“野胡”身上,这样不仅可以使它们变得较为温顺、善良,而且用不着杀生,一代之后就可以将所有“野胡”全都杀光。同时还应该鼓励“慧骃”养驴,从整体来说,驴比别的兽类更有价值。
这就是我的主人当时认为可以告诉我的关于全国代表大会的所有情况。可是它却隐瞒了关于我个人的一件事,这事的不幸后果我后来感受到了,我生命中随之而来的所有不幸由此而始。
“慧骃”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它们的知识全部是口耳相传的。它们根据日月的周转运行来计算一年的时间,但不再细分到星期。它们对这两个发光体的运行情况十分了解,也明白日蚀和月蚀的道理。这些就是它们在天文学方面的最高发展。在诗歌方面,必须承
认它们超过了其他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它们的诗歌比喻贴切,描写细致而恰到好处,实在不是我们所能学得来的。它们的建筑虽然十分简陋,却还是很便利,可以抵御寒暑的侵袭。
“慧骃”利用前足的蹄骸和蹄子中间那一部分的地方拿东西,就像我们用手拿东西一样,它们挤牛奶,收割燕麦,所做的一切需要用手的劳动,都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的。它们有一种坚硬的隧石,把它跟别的燧石摩擦,就能磨成各种工具。
如果它们能避免发生意外伤亡,就只会终老而死,死后尽可能埋葬在最偏僻的地方。它们的亲友们既不表示高兴也不表示悲伤。我记得我的主人有一次曾约了它的一位朋友及其家属到家里来商量什么重要情况。到了约定的日子,女客人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很晚才赶到。她表示了两番歉意,说是她丈夫早上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和仆人们商量了好半天该怎样去找一个方便的地方来安葬她丈夫。她在我们家同别的人一样愉快。
它们一般都活到七十或者七十五岁,很少有活到八十岁的。它们死的前几个星期,它们感到自己渐渐地衰弱下去,可是并没有痛苦。
不过,在它们死前十天左右,它们会坐在方便舒适的橇里由“野胡”拉着去回拜那些住在附近的最亲近的朋友。临死的“慧骃”回拜它的朋友的时候,都要向它们郑重告别。
我的主人吩咐,在离它家大约六码远的地方,给我盖了一间房。我身体非常健康,心境平和。这里没有任何坏事发生,也不要用心吊胆过日子。我非常有幸能和一些“慧骃”见面,并一起进餐,也经常交流。
有我在场的时候,我的主人可以借此机会向它的朋友介绍我和我的祖国的历史,它们都非常喜欢谈这个话题。在这里,我所有的那一点点有价值的知识,全都是我受主人的教诲以及我听它跟朋友们谈话而得来的。我钦佩这个国家的居民有着灿若群星的种种美德,使我对它们产生了最崇高的敬意。因为我时常跟“慧骃”交谈,望着它们我觉得高兴,渐渐地就开始模仿它们的步法和姿势,我连说起话来也常常会模仿“慧骃”的声音和腔调。
我正过着快乐的生活,可是一天早晨,我的主人把我叫了过去。它说,上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谈起“野胡”问题时,代表们都对它家里养着一只“野胡”(指我)而反感。因此大会郑重劝告它,要么像对我的同类一样使用我,要么命令我还是游回我原来的那个地方去。我的主人又对我说,它希望我能想法做一种像我曾经向它描述过的、可以载着我在海上走的车子,它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家的仆人都可以帮我的忙。
听了我主人的话后,我非常悲伤,痛苦得无法自支,就昏倒在了它的脚下。我苏醒后它才告诉我,它刚才都断定我已经死了。我用微弱的声音回答,真要是死了倒是莫大的幸福。我想它们能对我稍许宽容一点,因为离它们这儿最近的陆地可能也要在一百多里格以外的地方,做一个小小的容器把我运走,所需要的许多材料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有。但是为了顺从主人的意见,我还是想来试一试,于是我请求它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来做这项艰巨的工作。主人答应给我两个月的时间让我把船造好,同时命令那匹栗色小马也就是我的伙计听我的指挥。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小马陪着我到当初我上岸的那一带海岸去,我爬上一座高地,看到东北方向好像有一座小岛,于是我拿出袖珍望远镜,结果清清楚楚看出大约五里格以外还真是一座小岛。回到家里,我和栗色小马商量了一番之后,就一起来到不很远的一处灌木林里,我们开始砍树造船。六个星期之后,在栗色小马的帮忙下,我制造成了一只印第安式的小船。我用一张张“野胡”皮把船包起来,我准备了四把桨,还在船上存放了一些煮熟的兔肉和禽肉,还带了两只容器,一只盛着牛奶,一只装着水。
我在我主人家旁边的一个大池塘里试航了一下我的小船,把不好的地方改造了一番,再用“野胡”的油脂把裂缝堵好。最后,我见小船已经结结实实,可以装载我和我的货物了。当我尽力将一切都准备完毕之后,我就让“野胡”把小船放到一辆车上,在栗色小马和另一名仆人的引导下,由“野胡”慢慢地拖到了海边。
一切都准备好了,行期已到,我向我的主人、主妇和它们全家告别,我的主人还去海边送我上船。
1714(也许是1715年)2月15日上午9点,我开始了这一次险恶的航行。风很顺,我怕用桨划下去很快疲劳,就大胆地扯起了小帆。在海潮的帮助下,我以每小时一里格半的速度前进。
我打算找那么一座无人居住的小岛度过余生,因为我一想到要回到那个社会中去受“野胡”们的统治,就万分害怕。
这时我看到约半里格外有一座小岛,我把小船停在港内,在小船里躺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继续行驶。七个小时之后我到达了新荷兰的西南角。这就证实了我长期以来一贯的一个看法:地图和海图把这个国家的位置弄错了,图上的方位至少比该国的实际位置向东移了三度。我在登陆的那个地方没有发现什么居民,可是由于没有武器,不敢深入内陆。我在海滩上找到了一些蚌蛤,因为怕被当地人发现,不敢生火,只好生吃了下去。为了节省食品,我一连三天就都吃些牡蛎。
到了第四天,我往境内走远了一点,就发现在离我不到五百码的一个高地上有二三十个土人。他们其中一人发现了我,马上告诉了其余的人。我开始拼命向海边的船上逃。这些野人见我逃跑,就追了上来。我还没有划出去多远,他们就放了一支箭,射中了我的左膝盖。我怕那是一支毒箭,把船划出他们射程后,就赶紧设法用嘴吮吸伤口,并尽量把它包扎好。
这时我不知所措,只好划桨向北驶去,四下寻找一个安全的登陆地点。忽然发现正北以东有一艘正在行驶的帆船,并且越
来越清楚。我有点犹豫了,因为我对“野胡”一族的憎厌终于还是占了上风,就掉转船头向南驶去,重新回到了早上出发的那个港湾。
那船驶到离小溪已不到半里格了,它放下一条长舢板带着容器前来取淡水,水手们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们四处搜索,终于在一块石头后面发现我脸朝下在那儿趴着。他们从我的衣着判断我不是当地土人,其中的一个水手用葡萄牙语问我是什么人。我站起来,说我是一只可怜的“野胡”,被“慧骃”放逐了,希望他们能把我放过去。他们听到我用他们的母语回话非常惊奇,从我的面貌看,肯定是个欧洲人,可他们不明白我说的“野胡”和“慧骃”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时他们听了我像马嘶一样的腔调,不禁大笑起来。
那些诚实的葡萄牙人说他们船长会愿意把我免费带到里斯本的,从那儿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国去了。
他们先派两名水手回大船去,报告船长,再请他下命令,同时他们还要用暴力把我绑起来,除非我赌咒决不逃跑。两小时之后,装载淡水回去的小船带着船长的命令又回来了,说要把我带到大船上去。
船长的名字叫彼得罗·德·孟德斯,为人豪爽、有礼。他说话非常客气,叫我好生奇怪:一只“野胡”怎么会这样有礼貌呢?最后我要求从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东西来吃,可他却吩咐人给我弄来了一只鸡和一些好酒,又下令把我带到一间十分干净的船舱去睡觉。过了半个钟头,我趁水手们正在吃晚饭时,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船边准备跳进海里泅水逃生。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挡住了,他报告了船长,我就被他们用链子锁进了舱里。
晚饭后,彼得罗先生来到我跟前,问我为什么要舍命逃走。我向他简要地说了说我航行的经过,说了我手下的人怎么背叛了我,怎么把我遗弃到了一个国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个国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
船长费了好大心思找我谈话中的漏洞,但一无所获,最终开始渐渐地认为我的话是真实可靠的了,因为他碰到过一位荷兰船长,声称看到过一匹马赶着几只样子跟我描述的“野胡”一样的动物。不过他希望我跟他一起完成这次航行,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时还是向他申明,我宁愿受最大的苦,也不愿意回去同“野胡”们一起生活。
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重大事件。
1715年11月5日我们到了里斯本。上岸时,船长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帮乌合之众上来围观我。他把我领到他自己家里,在我的恳切要求下,他带我来到房子后部最高的一个房间。我求他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我对他谈过关于“慧骃”的事,因为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不但会引来许多人看我,说不定我还会有被异教徒审判所监禁或者烧死的危险。船长给了我一些合身的衣服,他还给我准备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
船长没有妻子,只有三个仆人,我们吃饭时也不用他们在一旁侍候。过一段时间,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从那儿伸头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头缩了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引导我来到门口,我发现恐惧已经减少了许多。最后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总是用芸香有时也用烟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经跟彼得罗先生说起过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后他就哄劝我应该回到祖国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对我讲,港里有艘英国船就要启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会提供给我。
我发现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后还是顺从了他。11月24四月,我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彼得罗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镑。他与我亲切告别,分手时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力忍着。在最后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长、船员都根本不往来,我只推说自己身体有病,寸步不离自己的船舱。1715五年12月5日上午9点钟左右,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3点,我平安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见到我时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断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心中只充满了仇恨、厌恶和鄙视,而一想到我同他们的亲密关系,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虽然我不幸从“慧骃”国里被放逐了出来,强忍着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德斯先生说话,可我记忆中、想象中还都时时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们的美德和思想满满地盘据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只“野胡”**过,从而成了几只“野胡”的父亲,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惶惑和恐惧。
我一走进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怀里、吻我,因为我已不习惯碰这种可厌的动物,所以她这么一来,我立即昏了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现在写这部书的时候,我回到英国已经五年了。第一年当中,我都不准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来,他们身上的气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同我在一个房间里吃饭了。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我的杯子,我也从来不让他们任何一个牵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笔钱是为了买两匹小马,我把它们养在一个很好的马厩里。除小马之外,马夫就是我最宠爱的人了,他在马厩里沾染来的那种气味我闻到就来精神。我的马颇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们说上四个小时的话。它们从不带辔头和马鞍。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它俩之间也很友爱。
读后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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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___________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