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克製自己的淚水。他想叫一聲“冤”!始終沒有叫出來,因為鐵案已鑄定,冤獄已織成。王天風用事實教育了明台,什麽是一著不慎,滿盤皆輸。可惜,太遲了。
孫武練兵,殺吳王寵妃立威!
王天風帶兵,殺戴笠之把兄弟,以儆效尤!明台絕無生還之道。
王天風拿出一把手槍來,放在小餐桌上。此刻,槍與明台卸下的勳章擱置在一起,極為諷刺。
“你們兩個,陣前違抗軍令,事後賄賂上級,該當死罪。按我們軍校的老規矩,你們一人殉法,一人上前線。二選其一。”王天風聲音很冷,刺骨的寒,“你們可以抽簽以決生死。”他算是給出了一個比較公平的“競生免死”的法則。
“死亡”於瞬間具體化了,且不容回避。
明台想過自己的死法,不下幾十種,無不是悲壯、激烈、勇猛、豪邁、飛揚。唯獨沒有想過要殉法。
再沒有什麽死法,比殉軍統局的“家法”更加讓人屈辱了。
偏偏,王天風決計不肯饒他。“需要人幫忙嗎?”王天風說。
小餐桌上那把手槍格外刺目。
倏地,於曼麗、明台幾乎同時以旋風般的速度撲向小餐桌,明台手快一秒壓住槍,於曼麗奮力來奪,明台一拳擊中她的臉,於曼麗仰麵倒地,她渾身都在劇烈顫抖,哭都哭不出來。明台臉色煞白,卻堅定剛毅地拿起手槍。
槍很重,重到明台幾乎喪失了拉槍栓的勇氣。
槍很輕,輕巧到分秒內就能將一個血肉之軀化為腐草敗泥。
明台感覺到,自己短暫的一生中,**、傲氣、懊悔、驚懼、屈辱、痛苦、悲傷都混淆在了一起。
於曼麗倒在地上,伸出手來,她的手顯得蒼白無力。
“明台!不要啊,明台!”她的咽喉似乎被一口氣堵住,吐不出來的是悲苦、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