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徒生童話故事集

一星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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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有一天,一星期中的七個日子個個想停止工作,集到一起,開一個聯歡會。不過每一個日子都是很忙的;一年到頭,他們騰不出一點時間來。他們必須有一整天的閑空才成,而這隻能每隔四年才碰到一次。這樣的一天是放在二月裏,為的是要使年月的計算不至於混亂起來(注:二月每隔四年有一個閏日,使二月多出一天。)。

因此他們就決定在這個閏月裏開他們的聯歡會。二月也是一個狂歡節的月份,他將要依照自己的口味和個性,穿著狂歡節的衣服來參加。他們將要大吃大喝一番,發表些演說,同時相互以友愛的精神毫無顧慮地說些愉快和不愉快的話語。古代的戰士們,在吃飯的時候,常常把啃光了的骨頭彼此朝頭上扔。不過一星期的這幾個日子卻隻是痛快地開一通玩笑和說說風趣話——當然以合乎狂歡節日的天真玩笑的精神為原則。

閏日到來了,於是他們就開會。

星期日是這幾天的首領。他穿著一件黑絲絨做的外套。虔誠的人可能以為他是穿著牧師的衣服,要到教堂去做禮拜呢。

不過世故的人都知道,他穿的是化裝跳舞服,而且他打算要去狂歡一陣。他的扣子洞上插的那朵鮮紅的荷蘭石竹花,是戲院的那盞小紅燈——它說:“票已賣完,請各位自己另去找消遣吧!”

接著來的是星期一。他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跟星期日有親族關係;他特別喜歡尋開心。他說他是近衛隊換班的時候離開工廠的(注:這是指看守皇宮的衛隊,每次換班的時候有一套儀式,並且奏音樂。)。

“我必須出來聽聽奧芬巴赫(注:奧芬巴赫(JacquesOaeaeenbach,1819—1880)是德國的一個大音樂家和作曲家,後來入法國籍,成為“法蘭西喜劇劇團”的音樂指揮。)的音樂。它對於我的頭腦和心靈並不發生什麽影響,但是卻使我腿上的肌肉發癢。我不得不跳跳舞,喝點酒,在頭上挨幾拳,然後在第二天開始工作。我是一個星期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