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8章 族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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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者以此等家庭之多,誇獎某地方風俗之厚,或且自詡其教化之功,就大謬不然了。然經濟上雖有此需要,而私產製度,業已深入人心,父子兄弟之間,亦不能無分彼此。於是一方麵牽於舊見解,迫於經濟情形,不能不合;另一方麵,則受私有財產風氣的影響,而要求分;暗鬥明爭,家庭遂成為苦海。試看舊時倫理道德上的教訓,戒人好貨財、私妻子。而薄父母兄弟之說之多,便知此項家庭製度之岌岌可危。製度果然自己站得住,何須如此扶持呢?所以到近代,除極迂腐的人外,亦都不主張維持大家庭。如李紱有《別籍異財議》,即其一證。至西洋文化輸入,論者更其提倡小家庭而排斥大家庭了。然小家庭又是值得提倡的麽?

不論何等組織,總得和實際的生活相應,才能持久。小家庭製度是否和現代人的生活相應呢?曆來有句俗話,叫做“養兒防老,積穀防饑”。可見所謂家庭,實以扶養老者、撫育兒童為其天職。然在今日,此等責任,不但苦於知識之不足(如看護病人,撫養教育兒童,均須專門知識),實亦為其力量所不及(兼日力財力言之。如一主婦不易看顧多數兒童,兼操家政。又如醫藥、教育的費用,不易負擔)。

在古代,勞力重於資本,丁多即可致富,而在今日,則適成為窮困的原因。因為生產的機鍵,自家庭而移於社會了,多丁不能增加生產,反要增加消費。如紡織事業。兒童的教育,年限加長了,不但不能如從前,稍長大即為家庭掙錢,反須支出教育費。而一切家務,合之則省力,分之則多費的(如烹調,浣濯)。

又因家庭範圍太小,而浪費物質及勞力。男子終歲勞動,所入尚不足以贍其家。女子忙得和奴隸一般,家事還不能措置得妥貼。於是獨身、晚婚等現象,相繼發生。這些都是舶來品,和中國舊俗,大相徑庭,然不久,其思想即已普遍於中流社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