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36章 衣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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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禮運》說:“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檜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脩火之利。笵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這是古人總述衣食住的進化的。

(一)古代雖無正確的曆史,然其犖犖大端,應為記憶所能及。(二)又古人最重古。有許多典禮,雖在進化之後已有新的、適用的事物,仍必保存其舊的、不適用的,以資紀念。如已有酒之後,還要保存未有酒時的明水(見下),即其一例。此等典禮的流傳,亦使人容易記憶前代之事。所以《禮運》這一段文字,用以說明古代衣食住進化的情形,是有用的。

據這一段文字,古人的食料共有兩種:即(一)草木之實,(二)鳥獸之肉。(三)但還漏列了一種重要的魚。古人以魚鱉為常食。《禮記·王製》說:“國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又說:“六十非肉不飽。”《孟子》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篇》)則獸肉為貴者,老者之食。又說:“數罟不入汗池,魚鱉不可勝食也”與“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並舉。《詩經·無羊篇》:“牧人乃夢,眾維魚矣。大人占之,眾惟魚矣,實維豐年。”鄭《箋》說:“魚者,庶人之所以養也。今人眾相與捕魚,則是歲熟相供養之祥。”

《公羊》宣公六年,晉靈公使勇士殺趙盾。窺其戶,方食魚飧。勇士曰:“嘻!子誠仁人也。為晉國重卿,而食魚飧,是子之儉也。”均魚為大眾之食之征。此等習慣,亦必自隆古時代遺留下來的。

我們可以說: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種:(一)在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從事於獵,食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氣候炎熱、植物茂盛的地方,則食草木之實。衣的原料麻、絲,該也是這種地方發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則食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