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42章 教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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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以後,元魏國子、大學並置。周隻有大學。齊隻有國子學。隋時,始令國子學不隸大常,獨立為一監。唐有國子學、大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都屬國子監。後律學改隸詳刑,書學改隸蘭台,算學改隸秘閣。律學、書學、算學專研一種學問藝術,係專門學校性質。國子學、大學、四門學,則係普通性質。國子學、大學,都隻收官吏子弟,隻有四門學收一部分庶人,成為階級性質了。這都是古文學說的流毒(四門學在曆史上,有兩種性質:有時以為小學。此時則模仿《禮記,王製》之說:王太子、王子、群後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適子,都可以直接入學,庶人則須節級而升,因令其先入四門小學。然古代所謂學校,本非研究學問之地。鄉論秀士,升諸司徒,司徒升之於學,大樂正再升諸司馬,不過是選舉的一途。貴族世襲之世,得此已算開明。後世則用人本無等級,學校為研究學問之地,庶人的學問,未必劣於貴族,而令其節級而升,未免不合於理。將庶人及皇親、國戚、官吏子弟所入的學校分離,那更是造出等級來了)。又有弘文館屬門下省,是專收皇親的。崇文館屬東宮,是收皇太後、皇後親屬兼及官吏子孫的。總之,學校隻是政治上的一個機關,學生隻是選舉上的一條出路,和學術無甚關係(學校中未必真研究學術,要研究學術,亦不一定要入學)。

把學校看作提倡學術,或興起教化之具,其設立,是不能限於京師的。漢武帝時,雖興起大學,尚未能注意地方。其時隻有賢長官如文翁等,在其所治之地,自行提倡(見《漢書·循吏傳》)。到元帝令郡國皆設五經百石卒史,才可算中央政府,以命令設立地方學校的權輿。但漢朝人眼光中,所謂庠序,還不是用以提倡學術,而是用以興起教化的。所以元帝所為,在當時的人看起來,隻能算是提倡經學,並不能算是設立地方學校。這個,隻要看《漢書·禮樂誌》的議論,便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