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在香港

第26章 我的傳媒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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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的傳媒帝國

“解雇?”

“警,警官,”看到小雅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再看看林子軒那殺氣騰騰的眼神,中年人急忙擺了擺雙手:“你們不要誤會,我,我哪能解雇阿義呢?他可是我們報社的副主編啊。我隻是……”

“你就是那個小報《香港人報》的老板?”林子軒問道。

“是,鄙人就是!”中年人急忙點頭哈腰,諂笑著答道。這年頭香港不能惹的人太多太多,綜合起來算都有四大類:一,洋人;二,道上混的;三,警察;四,國共兩黨的人!而這裏麵,第一類基本不是普通人能接觸到的,因為他們在香港總是高人一等,所以一般情況下也無所謂,就算碰上了,大家敬而遠之即可;第四類則是敵對陣營,又因為各有支持者,又都有強大的後台,所以經常發生衝突,而且他們人數本來就多,一般也不會去招惹普通的中立者,所以一般情況下,隻要這些人鬧得不是太大的話,就是港英政府也會避而遠之。而除了這兩大類,道上混的和警察就是普通人想避也避不開的了。尤其是警察,雖然沒有道上混的那麽殺人放火無所不為,但因為穿著政府給的一張皮,在許多情況下都占盡了優勢,欺負起人來甚至比他們還狠,所以一般人吃了虧就是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而像林子軒這樣的幫辦級別已經是華人警察裏麵的高層了,因為很少華人可以做到幫辦的,(就是華人裏邊最厲害的李哲偉也隻不過是探長,論級別還在林子軒之下)所以更加沒人願意招惹。

“你貴姓?”林子軒又問道。

“不敢當,鄙人李家輝!”中年人恭敬地低聲說道。

“李先生既然是老板,那就應該懂點兒事吧?我可是聽說,老羅替你們小報立了不少汗馬功勞啊!”林子軒淡淡地看了這姓李的一眼,又道:“我還聽說,你當初為了留住老羅,還分了不少的股份給他,怎麽現在一轉眼就想解雇他了?老板也能解雇股東?我怎麽頭一回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