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在香港

第27章 砍價,我砍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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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砍價,我砍死你

“你幹嘛不去搶?”

林子軒大怒,一家就要破產的小報,居然還敢跟他這麽漫天要價?五千是多少?擱幾十年後那就是差不多五十萬,早兩年都夠在北京買套小房了!真當他這個西九龍幫辦不是警察呀!敢這麽敲竹杠。

“警,警官,我,我這可都是實價。我沒敢多要啊!”李家輝想哭。他早就知道會是這個結果,自己肯定要賠得一幹二淨了。因為按照一般的慣例,警察想買的東西,要麽本身就不值錢,應該白送;要麽就是這價錢不對,應該降價。當然,他的這家報社絕對不可能會是贓物,自然也就沒有沒收的必要了。

“你那個報社我隻是要個營業許可,連名字我都不要,就這也值五千塊錢?”林子軒又接著說道。

“警官,真的不是我坐地起價!”李家輝急忙解釋:“現在香港的新聞管製厲害,想要重新申請一個報業牌照很難的。而且我這個小報的牌照原本就是花了幾千塊錢辦的,現在雖然做不下去了,可還是有人願意出錢買的。我要五千塊錢,隻不過是個回本兒價罷了。不用說這點錢就是你再出一倍也辦不出牌照來。”

“香港可是自由社會!辦個報紙什麽時候也要牌照了?”林子軒佯怒道。

“警官?您……您恐怕是不知道行情。這,這辦報紙需要政府新聞處的許可!如果是華人想要辦報,還要華民政務司批準!不然你亂發消息,引起騷亂怎麽辦?是不是?”李家輝暗暗鄙視林子軒的“無知”,卻也隻能小心地解釋。

“你那牌照是假的吧?”林子軒又問。

“是真的!港英政府頒發的。”李家輝急忙說道。

“那也值不到五千,你知不知道現在五千塊錢都能做什麽?這些錢買三兩個漂亮老婆都夠了!”林子軒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