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世界曆史進程的科學發明

§13曆法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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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曆法的發明(1/3)

人類在以采集和漁獵為生的舊石器時代,已經對寒來暑往的變化、月亮的圓缺、動物活動的規律、植物生長和成熟的時間,逐漸有了一定的認識。

新石器時代,社會經濟逐漸進入以農、牧生產為主的階段,人們更加需要掌握季節,以便不誤農時。古代的天文曆法知識就是在生產實踐的迫切需要中產生出來的。

在中國,相傳黃帝時已有了曆法。不過,根據考古資料的印證,應當是帝堯時有了曆法。《尚書。堯典》中說,堯曾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到東、南、西、北四個地方去觀測天象,以編製曆法,向人們預報季節。 其中的羲仲,被派到東方穽夷臅穀的地方,觀測仲春季節的星象,祭祀日出。

古埃及大約在公元前2780年,創造了一年 365 天的回歸曆或太陽曆。他們還經過 50 年的研究,製定了基於尼羅河泛濫的曆法。尼羅河經常泛濫,它的泛濫對埃及的莊稼和人民的生活都至關重要。埃及人把一年分為 12 等分,餘下5 天作為節日。

從公元前 747 年起,巴比倫天文學家已開始從一個固定的時間點計算一年內的時間。古希臘的塞琉西王朝(從約公元前280 年起)也是從一個固定點記錄時間的。

在美洲,瑪雅人(公元600 年至800 年)和阿茲台克人(約公元 1300年至 1500 年)把宗教與曆法結合的極其緊密。特別是瑪雅人,他們很懂得天文學。他們把一年算作 365 天。一年由 18 個單位組成,一個單位為 20 天,另外還有 5 天,是“不吉利的日子”。

由於真正的太陽年實際上是365天 5 小時 48 分 46 秒,到羅馬時代,正好 365天的陽曆就需要修改了。公元前 46 年,凱撒聽取了索西格內斯的意見,改革了曆法。按改革後的曆法,每隔 4 年有一個閏年,增加一天。一年的 12個月份為大月和小月,大月 31 天,小月 30 天。在不是閏年的時候,2 月隻有 29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