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席上,法官和兩位審判員湊在一起小聲討論起來。
作為法庭能夠采納的證詞,必須要有理有據。
如果無法解釋證詞中的漏洞,那這證詞就是無效的,不應該被法庭采納。
顧念之的這兩個實驗,恰好證明了之前路人證詞的不確定性和不客觀性。
其實如果溫守憶也能一口咬定那兩個人就是顧祥文和十二歲的顧念之,那麽這個證詞的可信度會更高。
可惜她在這三個證人當中,是最熟悉顧念之的人,卻一口咬定她不知道那兩個人是誰,那這就是很強的佐證,而且是來自被告方的佐證,是非常有力的反證據。
法官和兩個審判員仔細考慮之後,同意了顧念之的請求。
“原告律師言之有理,被告方如果不能拿出更有力的證據,這兩個路人的證詞宣布無效。”
到現在為止,證據鏈上的三條鐵證,已經有兩條被無效了。
現在隻剩下最後一條“鐵證”,也是最可靠的證據,就是那張來自顧祥文的親筆字條。
金婉儀眼神黯了黯,緊緊抿著唇,顯出了方方正正的下頜。
溫守憶麵無表情地看著顧念之,她倒要看看,她要怎麽推翻這最可靠的一條證據。
顧念之也知道法庭上的人都在看著她,等著她反駁對方的最後一條證據。
而這條證據,雖然看上去最難推翻,但如果想通了中間的奧秘,一點都不難。
顧念之再次用鼠標點開一個文件夾,打開裏麵的一個圖片文件。
這就是那張來自顧祥文的字條:“你們不用再找了,我把我女兒接走了!”
看見這龍飛鳳舞的一句話,顧念之有些牙疼。
她父親真是張揚到狂野了……
路近捂著臉,恨不得鑽到座椅底下去。
當年的黑曆史啊,他怎麽能想出這麽中二的一句話!
他其實可以事先提醒顧念之到底是怎麽回事,但因為不好意思,也因為並不怎麽想翻案,所以他什麽都沒說,聽之任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