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鄰居家的小女兒,京都裏麵最好看的姑娘
沈懷楠回了侯府。他身邊隻有一個小廝多晴。因昌東伯府跟文遠侯府不遠,沈懷楠去對麵讀書的時候,便不讓他跟著,隻讓他在家裏守門。
多晴見了他回來,笑著問,“少爺,今晚可要沐浴?”
沈懷楠點點頭,從袖口裏麵掏出一吊錢給他,“去吧。”
多晴連忙接過去,“有了這銀子,何愁沒熱水。”
然後出了門,徑直去大廚房裏麵周旋。
多晴嘴巴利索,銀子沒給多少,但卻除了要到一桶熱水,還得了一隻燒雞。熱水給少爺,燒雞自己吃。
他提著熱水進屋,見自家少爺還在那裏提著筆練字……不,與其說是練字,不如說是走神。
他就站在門口,進退兩難——平日裏這時候少爺已經練完字休息了,多晴自小伺候沈懷楠,最是知道他的習慣,所以才會選在此時拎著熱水回來。
此時進去怕打擾他想事情,不進去熱水又涼了。
好在沈懷楠抬頭看見了他,放下筆,“先洗了再寫。”
多晴:“哎。”
沈懷楠泡進木桶裏麵,閉上眼睛,腦海裏麵繼續想上輩子邵衣的死。
上輩子,他跟邵衣是最為普通不過的青梅竹馬。他是不起眼的庶子,她是不起眼的庶女,他們兩個自小認識,彼此餓不死,卻也沒享受過什麽容華富貴。
她在他病了餓了的時候,托人送來幾兩辛辛苦苦攢的銀子救他的命。花朝節的時候,她看中了一副金釵頭麵,滿眼的歡喜,卻還是搖頭說那金釵子樣式不好看。
他看著心疼,拚命抄書,賣點字畫,終於在成婚之前,把那副金釵頭麵買了下來做聘禮。
她眼裏驚訝而歡喜,然後高高興興的允許他牽一牽她的手。
從六歲一路到了十七歲,他們走過了十一年的春秋,以為終於要過好日子了,卻在洞房花燭夜的時候,她口吐鮮血,倒在了他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