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我哥是暴君

第31章 當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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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初兒時的記憶最早是從六七歲。

有人記事早, 有人記事晚,六七歲記事也沒什麽奇怪。

她從記事起就跟哥哥寄居在一座寺廟裏。她總是生病,哥哥每日裏照顧她, 給她熬藥,給她洗臉, 給她梳最簡單的小丫髻。他好像不太會梳頭,總是把她的頭發玩來玩去擺弄很久,有時候剛梳好又鬆了, 她一搖腦袋丫髻就散了,兩人一起哈哈笑。

寺不大, 是在山上。僧人們吃齋, 哥哥怕她生病隻吃素齋養不好身體, 隔兩日便會悄悄下山去買肉包子,也不好在佛門淨地吃肉,便帶她出去吃,他背她去寺廟後麵的山坡上吃, 那兒有個石潭, 兩人可以在譚邊洗手。

哥哥怕包子冷了就藏在懷裏,他從懷裏掏出幹荷葉包著的幾個大肉包子, 兄妹兩個就一起坐在石頭上吃。她食量小, 他總是一邊笑她吃飯像喂貓,一邊哄著她再吃幾口。

然後剩下的他就都吃光,兩人在外邊玩一會兒, 用手掬著潭水漱口,覺得嘴裏肉包子的味道都沒有了, 再回寺裏去。

作為孤兒, 娘親給他們留了一筆錢, 所以他們的生活也還能過得去,不至於凍著餓著。

他們住在寺後一處偏僻的廂房,僧人們也很少來管他們。她不喜歡生人,他也不喜歡,整日就兄妹倆呆在一起,閑暇時他讀書練劍,教她習字。

葉初不清楚在廟裏住了多長時間,隻記得住得挺久的,好像有好幾個月,或者大半年。等到她身體好些了,哥哥便決定帶著她回江南去。

他們在路上又走了好久,就慢慢悠悠的,從開春一直走到仲秋,在吳越一帶停留下來,隨遇而安,與世無涉,搬過幾次家,度過了兩年安逸簡單的時光。

九歲那年,剛過完年,哥哥跟她說要出趟遠門。他說,他要去博一個前程,掙一份家業讓她過好日子。然後把她送去了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