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招娣賣了第一次饅頭,捏到實打實的錢,她就有這個想法了,“我一天隻賣兩百個饅頭也比打工來得強。”
一天兩百個饅頭就能賺14塊錢,三十天就是420,她在食堂工作,洗菜、切菜、打掃衛生、打菜端飯,每天最低幹12小時才賺三百。是個人都知道怎麽選。
可蘇愛國卻不這麽想,他想的不是錢多錢少,而是更現實的問題,“可孩子咋辦?我負責教她讀書,但是吃喝拉撒一直都是你管的。你做生意就必須早出晚歸。我可以洗衣服,也可以打掃衛生,但吃飯呢?我要上班,沒那麽多時間。”
張招娣經他這一提醒,也想起來了,對啊,她不在食堂工作,作為食堂員工的特殊待遇也就沒了。丈夫和女兒必須去食堂排隊打飯。三千多人啊,要排一兩個小時,午休都給耽誤了。這還真是個事兒。
張招娣不可能為了賺錢就把女兒丟下,可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到好主意,於是就道,“我再想想。”
蘇愛國默默點頭。
話說蘇以沫這邊,自打爸爸離開家門,她就一個人待在屋裏看棋譜,模擬棋盤。
外頭天氣熱,她不想出去,一個人守著電風扇,沒人跟她搶,倒也挺好。
十一點多的時候,鄧舒月站在門口敲門,“我媽讓我過來喊你到我家吃飯。”
蘇以沫放下手裏的書,招呼鄧舒月進來。
鄧舒月好奇湊過來,瞧了一眼,居然不是小人書,而是密密麻麻的字,上麵還有棋盤,她好奇問,“這是什麽書?”
蘇以沫在棋盤上挪動棋子,淡淡解釋,“棋譜。”
鄧舒月隨手翻了翻,有些驚訝,“這些字你都認識?”
雖然蘇以沫想給自己打造學霸人設,但她也不是生而知之,於是搖了搖頭,指著上麵的圖片,“我在看棋譜。我爸最近在教我下象棋。”
鄧舒月連象棋上的字都不認識,自然不可能對象棋感興趣,努了努嘴,沒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