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無疑是件很好的事。
我想著萬一能派上用場呢,但我希望他永遠也用不上這個。
最後結果如我所願。
他沒用上,我用上了。
逼宮的前一天,我陪著夜銘一起去了郡主府後院,繞過木樁上拴著的一條‘老狗’。
在得知,夜銘被安排領人夜襲皇城官員府邸,並且有可能還要攔截援兵時,我十分擔憂。
並且不想讓他去。
我認為我可以替他去,讓他留在我的山莊裏,那樣會安全些。
如果出了事,他也可以帶著孩子跑。
我已經告訴了絕塵山莊所有人,如果我出了意外,夜銘就是他們新的主子。
但我們回去後,才剛進房間,他就把鞭子拍在桌上。
“我一定要去,也隻能我去,如果你攔著我,咱倆先打一架。”
無奈,我想出了折中的法子。
為了讓他相信我不會冒險去長街幫他,我弄了兩隻都寫著他名字的紙團。
他展開紙團,鬆了口氣,舉起來讓我做個信守諾言的人。
我點頭答應了,並且發了毒誓。
“不信守諾言的人,頭頂生瘡腳底流膿大小便失禁,不得好死並且不能入輪回,這樣說行了嗎?”
“還少了一條,孤獨終老。”
“夜銘你真狠。”
“老子這是為你好。”
就這麽定下了。
臨走前,他掐著我的脖子親的又狠又急,我險些窒息。
他說。
“如果我回不來,你不要怪任何人,路是我選的,他們都是我的朋友,你要好好照顧兒子,那是你兒子。”
我回他。
“如果你回不來,我把他的肉一片片切下涮個肉鍋,在你墳頭嚐鮮,我沒吃過人。”
他笑了笑,沒有回話。
他沒跟我保證,說一定會活著回來。
我心慌的手一直抖。
他前腳走,我後腳就讓人把孩子送出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