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事定下, 顧馨之開始整理家裏的財產。
前段時間,她向謝慎禮谘詢相關律法問題,後者很擔心, 不光親自過來詢問情況,還給她帶了一套的刑律書籍。
好家夥, 這年頭的書冊可都是手抄本, 那大大的一箱子, 夠唬人的。
數量多、律法齊全, 確實很實用。
這不,她特地翻了下契書的相幹內容, 找到對應的田宅契。種種描述自不必說, 這田宅契大體類似於現代的土地證、房產證。
當初她出嫁, 許氏便是給她立了這個契,這是有官府認證的個人財產, 她以嫁妝帶出去,不管夫家如何, 都不能動她的財產。
不過, 以她對許氏的了解,這些契書約莫還是謝慎禮的手筆吧……
她若是早知道這些律法, 和離的時候,就不用等謝慎禮出手,自己就能把嫁妝全部索要回來了。
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 大衍的律法已經很完善了。
通過這個田宅契, 她可以將莊子田地、房屋都重新立個契, 歸到許氏名下, 杜絕他日有什麽紛爭。
她對自己賺錢能力和人品都有信心, 但往後會遇到什麽事情,誰也說不準。萬一她有個萬一,這些東西就是許氏安身立命的根本。
許氏聽她分析聽得眼淚漣漣,抱著她又是一頓痛哭,顧馨之哄了好一會才緩過來。
這事,顧馨之已經提過幾回了,她再推辭,便對不起女兒這一番心意。
如是,母女倆人繼續商議——主要是顧馨之安排。
她們家產現在還算豐厚,但現銀要留一部分采購布料和染料,還要預留發工資,剩下的,幾乎都要拿去采買嫁妝。
雖說謝慎禮不差那點錢,但人情不是這樣用的。索取有度,有來有往,才是長久的相處之道。
刨除現銀,剩下的莊子鋪子一分為二,鋪子由顧馨之帶走,莊子交給許氏。莊上的染房、織房、製衣房全都交給許氏繼續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