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絨唱完之後,包廂裏安靜了片刻,頗有些意猶未盡的意思。
剛才遠離了沈絨兩個屁股距離的姑娘,在聽演唱的過程中不知不覺中挪了回來。
想起楊晟說沈絨是“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之前對這嘲諷沒什麽概念,沈絨一開嗓居然將嘲諷變成了讓人信服的真話。
昏暗的包廂裏還隱約流**著沈絨的歌聲。
沈絨甚至不需要劇場來襯托職業素養,無論到哪裏,隻要還有這把好嗓子,腳下方寸就是她的舞台。
沈絨手裏握著麥,接著聽下一首歌。
從她平靜專注的表情上看,似乎沒覺得受到了什麽屈辱,跟著音樂聲低低哼著,記詞記旋律,甚至有些投入。
楊晟一下子乏味了,沒意思了。
他想起了自己為什麽喜歡沈絨。
他喜歡沈絨的才華,就是喜歡她從裏到外切切實實對物欲絲毫不感興趣的清高姿態。
楊晟見過很多假清高,一個包一輛車,再不濟一套房子擺到麵前,都難掩貪念。
沈絨不是,她就是一心紮在那倒黴的音樂劇上,紮在她的理想上的人。
就算費盡心機將金山銀山堆到她麵前,得到的隻是一個蔑視庸俗的白眼。
雖說音樂劇和其他更古老的藝術比起來,曆史並不算悠久也更通俗,可任何角色任何台詞一旦落在沈絨身上,都能被她匹配真實的靈魂,展現獨特的生命力。
不得不承認,楊晟就是喜歡沈絨身上這份才氣和傲氣。
時至今日,她落魄到一直嗬護她的媽要死了,欠了一屁股債要賣劇場了,被摁在他的地盤成了他的獵物了,為什麽依舊有種不被掌控的銳意?
一如遠在天邊的冰壺秋月。
楊晟平聲說:“你們都出去吧。”
很快,包廂裏就隻剩他和沈絨兩個人。
楊晟坐到茶幾前,從包裏抽了個文件夾,丟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