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元和二十一年的秋日。
十四歲的黎南珠聽了半早上課後,實在是憋悶,帶著信四逃課去了城外馬球場。
昭州民風開闊,熱愛運動,尤其是蹴鞠,什麽學生賽、成年賽,有官府辦的,也有民間辦著玩樂嗬的,不過黎南珠最喜歡的是馬球。
對比蹴鞠滿場子跑,跑的人氣喘籲籲大汗淋漓,小郡王更喜歡馬背上風馳電掣,像是飛一樣,還省力。
尤其十四歲生日時,他大哥送了他一匹小馬,那威風凜凜的勁兒,小郡王是恨不得睡覺都睡在馬背上,可稀罕了。
上行下效,打馬球在昭州流行開來。
黎南珠為了玩的痛快,先溜進官學宿舍,捅咕信四,“快快快,衣裳呢?今個你不許拖我後腿,要是我被認出來,敗興而歸,夫子布置的作業你替我寫。”
活脫脫一個小惡霸。
信四是苦著一張臉,就他和小郡王倆人能行嗎?馬球場上沒眼睛,要是誰衝撞了小郡王,小郡王受了傷可咋辦?
“要是咱倆贏了,回頭我替你寫作業。”
“成交。”愁眉苦臉的信四立刻答應了。
黎南珠狐疑瞪信四,“你是不是剛才故意騙我?”
“我哪能啊小郡王。”信四一臉老實樣。
黎南珠哼了聲,手下快速換完衣裳,給了信四‘你小子最好說真話’的眼神,然後快速換好了衣裳,帶著信四從後門偷溜。
有信四打掩護,黎南珠逃課很成功。
一路打馬到了城外,黎南珠一看馬球場上有人在玩,頓時躍躍欲試刹不住閘要加入,被信四給叫住,“老大,臉,臉!”
小郡王不想被認出,信四從主子就換老大。
黎南珠聞言勒住馬,扭頭不用張口,信四丟一盒胭脂到主子懷裏,小郡王配合默契接過,打開了,三根指頭一劃拉,再往自己臉上去,瞬間白白嫩嫩的臉蛋上多了胭脂紅痕,亂七八糟的,也難掩黎南珠一雙靈動風姿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