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溪客聽一群孩子七嘴八舌地說了好一會兒, 才明白過來為什麽他隨隨便便打了一架就成了幫主。
野狗幫有三個規矩:
第一,能偷能搶不討飯。
第二,如果被偷被搶的人打贏了幫主, 就半年不搶他的東西。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 如果挑戰者的貓貓狗狗能打贏幫主的黑背犬, 那他就是新幫主!
楚溪客哭笑不得,敢情這個幫主還不是他憑實力得來的,而是沾了小虎斑的光!
為了拒絕這個高大上的身份,楚溪客隻得暫時把小虎斑往外推:“這隻虎斑貓暫時還不是我家的, 就算它無意中贏了黑背犬也不能說是挑戰成功,所以, 我不是你們的新幫主。”
黑子一針見血地問:“那它是誰的?”
楚溪客一下子被問住了,他看了看鍾離東曦, 又看了看薑紓,哪個都舍不得坑……
偏偏就在這時候, 桑桑發現他身上的“金縷玉衣”有點好玩,開開心心地把他當成了貓爬架。
小虎斑呢, 向來是桑桑在哪兒它在哪兒,於是一下子跳上了楚溪客的肩膀, 還學著桑桑的樣子蹭了蹭楚溪客的臉——差點把楚溪客壓得半身不遂!
黑子頗為怨念地瞅著楚溪客, 雖然沒說話,但又像什麽都說了。
楚溪客反倒心虛起來。
好吧,撇清關係失敗,楚溪客隻得嚐試講道理:“我就是個賣小吃的, 當不了這麽、呃, 厲害的一幫之主。隻要你們以後別再搶楚記的送貨車, 咱們就井水不犯河水。”
黑子再次捶了捶胸口:“遵命,幫主!我們以後絕對不再碰楚記的車。”
三十幾個孩子齊刷刷跟著喊:“遵命,幫主!”
楚溪客:“……”
行叭。
反正話都說明白了(他自認為的),接下來最要緊的是給黑子治胳膊。好在隻是脫臼,骨頭沒事,薑紓就能給他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