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製並不完善的古代,判案標準與判案人員有著直接聯係,同一個案件交給不同的主判官,有時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人治的成分大大高於法治,判案時哪怕被告一個勁喊冤,就連證據都不那麽充分,但隻要判官下了結論,這件案子就算結束了。
在這樣的背景下,被害人一個是丞相之女,一個是王爺世子,尤其是一命嗚呼的世子,是注定要繼承王位的皇族寶貝蛋子,再加上條條證據都指向這位武狀元,而他現在又一個字都說不出來,這口鍋不管是不是他造的似乎都背定了。
隻要幕後黑手速度夠快,等判決結論出來,再抓緊時間把犯人往行刑場一送,等一切塵埃落定,這個叫周謙的倒黴蛋肯定翻不了案。
心裏對這口大鍋的重量有了一個初步的認知,褚言的注意力空前的集中。
……
尚書大人:“整個案件的過程已經大體清楚,現在帶被告上堂!”
一個年齡十四五歲的少女被人領了進來,然後跪在了褚言身側大概三步遠的地方。
“奴婢秋葵,見過各位大人。”
“你是何身份?”
“奴婢乃是丞相府中的一等丫鬟,一直跟在小姐身邊伺候,那天晚上小姐遇到這登徒子……的時候,奴婢也曾在場。”
察覺到少女說說話時有一個停頓,褚言瞥了她一眼,對她未曾說出口的內容稍微有些在意。
是礙於自家小姐的清白不好說出口,還是說她其實是在隱瞞什麽內容?
還有,既然她已經被帶到這裏來,不可能不知道周謙是殺掉獻王世子的嫌犯,為何對他的稱呼不是“凶手”“犯人”等性質更嚴重的詞匯,而是調/戲良家專用的“登徒子”?
如果說對於一個丫鬟來說,別人家的世子不如自家小姐來得重要,不用“凶手”好像也說得過去,可剛剛那人不是說丞相家的小姐遭遇了猥褻嗎?哪怕用“**/賊”都更能表達她的心情啊,“登徒子”的程度是不是太低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