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 于晚菊带着徐来福和徐元,去了她大哥家,除了被徐元拎在手里的那满满一布兜的大蒜, 她还带了一斤红糖。
红糖适合给女同志补身子,另外,糖水也是家家户户用来招待客人的好东西,所以, 带上这一斤红糖去走亲戚, 已经是相当体面的了。
于晚菊的大哥叫于志全,老头儿今年已经六十多了,原先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 还考了个一级厨师证呢, 凭着一手家传的好厨艺, 养活了一家六口人。
于志全之前是在市中心附近的这家国营饭店工作的, 跟黄卫英工作的地方其实距离并不远,不过, 跟外甥媳妇儿,到底隔了一层,所以,哪怕离得近, 俩人其实也没碰面过几次。
所有的国营饭店, 都是由省里的商业部开办起来的, 由于饭店地址分散,自然也就没了家属院、福利房这一说。
商业部也不可能无视同志们的住房需求不管, 所以, 由省上出面,命令层层传递, 最后到了街道办,于志全他们这些人的房子,就是由街道办出面租下的,至于房租,当然是商业部出钱了,部门对这一部分,是有专门经费的。
当初租房的时候,看于志全两口子,还有两儿一女,街道办就替他们租了老平房里的两间房,一间正房,还有旁边的一间面积稍小的耳房。
正屋面积大,有三个开间,中间的用来招待客人、平时吃饭,他们两口子住东侧的次间,俩儿子住在西侧的次间。
在当时看上去刚刚好、甚至比起旁人家已经算是宽敞许多了的住房,在于志全夫妻俩又有了个小闺女、俩儿子也相继结婚了以后,就显得逼仄了许多。
于志全从国营饭店成立起就在里面掌勺了,一直干到了退休,也没能分到属于自家的福利房,俩闺女都嫁出去了,在制药厂当工人的小儿子分到房后也搬了出去,家里的房子这才算是宽敞了些许。
西侧的次间住着老大夫妻俩,耳房原先是小儿子一家住着,他们搬出去以后,孙女住进去了,至于孙子,则是在他们老两口的屋子里,支了张小床。
就这,一家人都已经很满足了,毕竟,先前,他们各家的孩子都是跟着爸妈挤在一个屋里的,男娃跟女娃睡着的还是同一张床,最多中间挂一块布隔开来。
话说回来,于志全是发自内心喜欢做饭的,而不仅仅是把这当成了一个谋生的手段,退休以后,实在闲不住的他,干脆夺了家里老婆子的大权,接过了铲子,负责着家里一日三餐的伙食,也不怎么出门。
俩儿子怕他闷出病来,一合计,你出多一半儿的钱,我出票和剩下的钱,给老头儿买了个收音机,不算票,一百块呢。
于志全嘴上嫌俩儿子大手大脚、乱花钱,内心却是高兴的,也没刻意出门炫耀,只是每次放收音机的时候,都像是自己已经耳背了似的,非要把收音机的声音再往大调一些。
于晚菊三人坐着公交车,在市中心这一站下了车,走到自家大哥住的院子里的时候,就听见了从屋里传来的这声音,顿时会心一笑。
天气的确慢慢冷了起来,但屋子里烧着煤炉子呢,必须得通风换气才行,于志全就找人弄了块布,挂了个棉门帘,好歹能挡些风。
于晚菊是直接掀开门帘子进去的,果不其然,自家大哥正坐在那儿、闭眼沉醉于收音机里讲的故事呢。
“大哥!”收音机的声音确实大了点儿,于晚菊不由得放大了嗓门儿道。
“唉哟,是小菊呀!这大冷天的,怎么过来了?来来来,快坐下喝杯水。”
于志全起身,连忙招呼道,他其实骨子里是个讲传统的人,在他看来,爹妈已经不在了,俗话说,长兄如父,大妹嫁得远,他照顾不到也就算了,但是就在跟前的小妹,那肯定是得好好照顾的。
这不,即便于晚菊头上已经有了白发,可是在于志全这里,她依旧是“小菊”。
“妹夫也快坐吧,诶哟,元元也来了,坐着说话,别杵那儿了,舅爷给你冲麦乳精喝!”
对着徐来福,就是简单招呼了一句,看到徐元后,于志全却是登时要去翻腾柜子了,这前后对比,徐来福忍不住“幽怨”地看了徐元一眼,他就知道会是这样!
说起来,徐元小时候来舅爷家的次数也不少,因为这是妹妹唯一的孙子,再加上徐元长得白白净净,一看就跟家里的捣蛋鬼们不一样,于志全一直都很疼爱他。
厨子是个不缺嘴的职业,工资待遇也不低,所以,徐元每次来舅爷家,几乎都会吃一次肉、再吃一次罐头,对于小孩子来说,这已经是格外幸福的事情了。
而且,徐元临走的时候,兜里还会被舅爷偷偷塞上牛奶饼干或者几颗大白兔奶糖,这种温暖的感觉,直到现在,徐元依旧印象深刻。
于志全知道徐家的条件不差,又只有这一根独苗儿,徐元肯定不缺嘴,但是,徐家有的是一回事,他这个当舅爷的有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哪怕徐元已经长得比他还要高了,但在于志全眼里,这还是个孩子呢,这不,取了麦乳精,给徐元和于晚菊分别冲了一碗,让他们趁热喝,俩人赶忙接过,而轮到徐来福这儿的时候,就只有热水了。
“妹夫啊,外面也挺冷的,从家里过来,手脚估计都是冰冰凉的吧,赶紧多喝点儿热水,暖暖身子,可千万别冻感冒了。”
大舅哥“偏心”,不是一次两次了,徐来福并不放在心上,反而记着他大方、给自家媳妇儿跟孙子喝麦乳精的好呢。
于志全话音落下,虽然徐来福觉得自己并不冷,但还是吹了吹过后,小小地抿了一口水。
其实呢,于志全倒也不是真的对徐来福有意见,只是,他是老观念了,总觉得,当哥哥的,就得替妹子撑腰,哪怕妹夫一直都做得不错,也得时时敲打着,好让他知道,自家妹子并不是任人欺负的,她背后,还有娘家可以依靠呢。
老两口一起过了这么多年,就算原先徐来福没能领会这一点,在徐元出生后不久、老婆子给他透了底儿,他也就都明白过来了。
所以,对于大舅哥有时候在他跟前摆的“架子”,徐来福还真没往心里去,说句实在话,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来福这个名字,还是有时候会赏他一口剩饭吃的那个地主老爷取的,自己个儿没有亲缘,老婆子能有个对她这样上心的大哥,也是件好事儿。
“小菊啊,你说你,大冷天的跑过来,也不嫌冻,还是,家里有什么事儿吗?你说,能帮得上的,大哥一定帮忙!”
于志全笑眯眯地看着妹子喝麦乳精,心里盘算着,小菊就爱喝这种甜丝丝的东西,看样子,改天弄到票了,还是得再去买两罐儿。
见自家大哥似乎是误会了,于晚菊连忙摆手道:“没有的事儿,家里一切都好好的呢,今天进生不上班,我就让他陪着卫英回娘家去了,所以,只有元元陪着我们老两口过来。
来的路上坐的是公交车,没有走路冷,再者,进生孝顺,弄了几张毛线票,我织了个厚毛衣,正穿在身上呢,就算走了几步路,手心儿也还热乎着呢。”
刚听说外甥跟外甥媳妇儿没来,于志全还有点儿失落,不过,听着小菊说进生孝顺,他也算是放下心来了。
“那成,今天中午在家里吃饭啊,你嫂子带着静静去菜站买菜了,老大两口子还有强子,今个儿都得上班呢,不用等他们,等你嫂子把菜买回来,大哥掌勺,给你做一桌你爱吃的。”
静静就是于志全长子于明顺的闺女,他还有个儿子叫于强,也在国营饭店工作,但不是市中心这一家。
于家的厨艺那都是代代相传的,于志全带了三个徒弟,大徒弟就是他的长子于明顺了,原先是在北郊的国营饭店干活儿,自打他退休以后,就被调到市中心这一家来了。
虽然说,在他看来,儿子的厨艺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但是,对于上面的领导来说,于明顺能撑起这家国营饭店的场子,这就足够了。
这不,于明顺接了老父亲的班儿,成了市中心这家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地位升上去了,许多事儿也就好办了,调过来没一年,就给他媳妇儿李慧,也就是于强、于静的妈妈,在饭店里弄了个临时工的岗位。
就算是临时工,工资少了点儿,还不能享受福利待遇,但到底是有工作的人了呢,旁人挤破头皮都挤不进去的呢,李慧已经心满意足了,进了饭店以后,那叫一个干劲儿满满。
按理说,于明顺作为大师傅,还是可以休假的,顶多是两个帮厨临时替一天罢了,但是呢,休一天假,就得少拿一天的工资,每个月给不休假的大师傅的补贴也就没了,这一进一出的,得亏多少钱啊?
李慧自然不能做这种亏本儿生意,所以,在不知道小姑一家人要来的情况下,李慧跟于明顺礼拜天照常上班,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
“行,我也好久没吃到大哥做的饭了,都有些想了。”于晚菊并不跟自家亲大哥瞎客气,一口应承了下来,视线不经意落到徐元脚下搁着的布兜时,被提醒了这么一下,赶忙说道:
“对了,大哥,前两天,进生跟元元去菜站排队,买过冬要囤的白菜的时候,正好菜站到了一批大蒜,他们就买了点儿,我给你带过来一些,腌成糖蒜,就着面条吃,明顺就好这一口。”
亲戚之间,有来有往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说,于志全觉得自家妹子用不着这么客气,每次来家里都会带点儿东西,但是,他也知道,这样有来有往,才是长久的相处之道。
否则,他在的时候还好,等到他两眼一闭、两腿一蹬、撒手走了以后,这原先积攒起来的矛盾,肯定是会爆发的。
所以,既然于晚菊已经带来了,于志全也就不再说什么客气话,看了一眼徐元脚底下的布兜,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小菊带来的不少:
“正好,家里今年还没来得及买大蒜呢,这些就够我们一家子吃了,省得你嫂子大冷天的出门,去菜站碰运气。”
于志全这样说着,已经完全忽略了,是因为他抢了老婆子做饭的权利,她实在坐不住,这才每天往菜站去一趟,就当是遛弯儿了,也正好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菜,买下来也能给一家人的饭桌上多添一道菜。
正说着,于志全媳妇儿罗美玲带着孙女就回来了,手上用网兜提着菜呢,刚一掀开棉门帘,就看见小妹来了,连忙冲于志全说道:
“小菊来了,正好,我跟静静买菜的时候,顺道买了一斤排骨,你给小菊做个糖醋排骨吧,她爱吃那个。”
姑嫂俩也没怎么闹过矛盾,顶多是在罗美玲刚嫁进来的那两年,有过几次口角之争罢了,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早就被忘到脑后去了,这会儿留饭的话,自然是真心实意的。
“姑奶!”于静的手也没空着,徐元赶忙起身接过她和罗美玲手里的东西,帮着搁到一边去,她这才出声跟于晚菊打招呼道。
与此同时,徐元也在很有礼貌地喊人呢:“舅奶!”
“诶!元元来了呀!行了,东西放下,赶紧坐吧,先前听你奶说,你进了你们那儿的食品厂,怎么样?工作还顺心吗?”
徐元刚进厂的那会儿,于晚菊自个儿还来过一趟,也没别的事儿,就是把徐元考进食品厂的事情跟自家大哥大嫂说了一下。
倒不是炫耀,只是,徐元从高中毕业后就待在家里,他工作的事情始终让人挂心着,于晚菊这也是不想让大哥再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了。
“还可以,我是在财务科工作的,同事们都很照顾我,也没闹过什么矛盾,工作在熟练后也慢慢上手了。”徐元尽可能地做到了有问必答。
真要说起来,罗美玲这个当舅奶的,对他并不差,她向来认为,大人的事儿就该由大人去解决,别牵扯到孩子身上。
所以,徐元小的时候,哪怕知道于志全经常给他塞些吃的,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佯装没看见,也从来没有因为曾经跟于晚菊有过小矛盾,就给徐元甩脸子看。
“那你觉着,要是静静明年考上了中专,去学个会计专业,等去了农村,能混上个计分员或者老师的岗位不?”
于静比徐元小两岁,但是迟上学了两年,所以,今年刚好读初三,她的学习成绩不差,够着高中录取分数线,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至于中专嘛,那就得再拼上一把了。
按理说,罗美玲这样问是讲不通的,大家都知道,中专生可是一毕业就会分配工作的,只是,谁叫这时候的政策是家家户户只能留一个孩子在城里呢?
于强都已经工作了,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了,所以,轮到于静身上,她已经没了选择的权利,毕业了以后只能下乡去。
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农村生活,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自打政策出台,罗美玲就好像一眼看到了四年后要下乡的于静似的,心底里焦虑不已。
为着孙女的将来,罗美玲把“未雨绸缪”这个词,可谓是做到了极致,但凡附近有下乡后回家探亲的知青,也不管跟人家熟不熟悉,她都会过去坐坐,仔细询问一番下乡后的生活,由此也对农村多了不少了解。
这不,想着知青口中计分员和老师都是轻松的工作,最起码,比下地干活儿要轻松多了,她就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中专生的学历,跟其他知青比起来,可谓是压倒性的优势了吧。
事实上,徐元也是才想起来,表妹于静是要下乡的,虽然说,她在农村待个两三年,政策有所松动,她就能回城了,总比当了十来年的知青、看不到回城希望、已经在当地结婚生子了的人,处境要好上一些吧。
但是,在农村生活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两年,听起来时间不长,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来说,却是格外得难熬!
这一点,在梦中被送去劳改了的徐元,深有体会。
“这叫什么话呀?元元又没去过农村,怎么可能知道呢?你问他,还不如去问家在农村的人呢。”
于志全跟妹子聊天的时候,也没忽略这边的动静,听到老婆子的话,顿时瞪起眼来,插嘴说道,也算是打断了徐元即将出口的话。
哼,老夫老妻这么多年了,他还能不知道,老婆子打的是什么主意?为了孙女没错,但不能这样给自家人下套,有什么话是不能开口直说的?
罗美玲脸色有些讪讪的,正想开口,却是被于静插了话:“哥,我们学校换了新老师,他讲课就是在照着书念,我实在听不懂。
但是,我想考中专,现在的成绩还不够,何况,等到明年考试的时候,能不能保持现在的水平,都不一定呢,我要是有不会的,能不能问你啊?
你放心,我肯定先把问题攒着,等到你来家里的时候再问你,你工作了,肯定也忙,我会尽量不给你添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