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之地定在原略陽武興督護府大獄內, 彭耽書提前讓獄卒安排,將鬧事之人按王氏家生子、漢中本土鄉人以及本家在外郡者一一分開。刑獄大門豁喇喇敞開,陸昭與彭耽書先後入內。祝維安與江恒已經早已立在一旁, 見陸昭後,先以下屬身份行禮, 並請陸昭入主座後, 兩人方才在側方坐定。
對於魏國的司法架構,陸昭在舉家入長安之前做過一些功課。定罪取證多用刀筆文吏,但過程卻並不十分嚴謹, 涉及人命刑決,則要問於太守而做定論, 至於所依據的律法,目前仍是沿用前朝杜預的《泰始律》與《律本》。
亂世重典, 盛世恤刑,戰爭催發出人性最為卑劣的一麵, 注定要用重刑給予威懾。三國時期,曹魏減漢《九章律》而成《新律》, 最終在西晉一朝加以調整成以《泰始律》。太康盛世時, 這種輕平簡易的風格自然是好,然而過渡到東晉,在這個玄風大盛、個人色彩極重的時代, 經手於門閥政治,司法環境則寬鬆的無以複加。
回到本朝,時下環境兼具三國之亂與門閥之重, 麵對這個畸形的世道, 律令儼然也成了一個怪胎,而廷尉等法職更是毫無尊嚴可言。
這次能夠親身涉入大魏的司法架構, 陸昭也是有些公心和私心,行台如果能在此時推出一部可用的律法,則意味著所有方鎮要按照行台的規矩來玩,如果能夠參與製定,那麽陸家在製定遊戲規則的時候,也能根據自身做出調整,在今後的世家拚殺中占據遠超於旁人的先瞻優勢。
陸昭看了看眼前跪在正中的人,此人名為周勇,出身於漢中鄉縣得選為戍衛,算是征南將軍府門下。其非王氏家生子,乃是此次審問的重點對象。
祝維安望著忐忑不安的周勇,笑容和煦地走過去道:“小壯士不必害怕,此次行台調審,陸中書與彭侍中親臨查問,所問也不過是當日征南將軍在略陽城內持械與人惡鬥一事,旁者……不涉”最後一句被祝維安著重強調了一番。